今天是农历除夕
莒城到处都洋溢着
节日喜庆的氛围
除了欢欢喜喜过大年
在与家人团聚的同时
这件事要记在心间
禁放区域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
东至屋楼大道、西至柳青河、南至望海大道、北至胶新铁路以南。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的
以下地点同样禁止燃放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
6、公园、风景名胜区、山林、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
7、过街天桥、立交桥、高架路、隧道;
8、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9、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倡议禁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III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的处罚
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拍摄真实反映违法燃放行为发生时间、地点、行为人及燃放行为的图片和视频,然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由公安机关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等方式确认当事人、固定证据。
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100-2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2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未经批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在禁燃区域,从事庆典、婚庆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违规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作为传统习俗
燃放烟花爆竹
是一种表达喜庆心情的方式
殊不知
在一声声巨响背后...
1. 火灾隐患
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受伤危险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极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特别是儿童。
3.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4.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警方提醒
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禁燃禁放工作中来,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检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共度绿色、文明、安宁、和谐的新春佳节!
欢声笑语辞旧岁
文明新风迎新年
莒县公安倡导大家
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
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来源:莒县融媒、莒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