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先颁布《禁止污蔑太平天国案》,而后为何又否定太平天国?

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运动,也是最后一次农民起义,它席卷了大半个中国,给了封建王朝及外过侵略者沉重的一击。

然而,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等多方面的原因,太平天国运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的一笔。

对于清王朝而言,太平天国运动无疑是犯上作乱,因此,整个清王朝时期对于太平天国的评价无一例外,全部都是负面的评价。太平军在他们眼中,通常被称为“粤匪”、“发逆”等等。

而到了民国时间,太平天国的评价开始直线上升,甚至,在1929年国民党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还专门颁布《禁止污蔑太平天国案》,函请内政部、教育部参考酌办,不久正式订立规定,“嗣后如有记述太平史实者,禁止沿用‘粤贼’诸称,而代以太平军或相应之名称”,从此将“太平天国”、“太平军”等称谓写入正史。

可是,在1930年以后,国民政府开始对天平天国进行了全面的否定和批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禁止污蔑太平天国案》颁布的原因及历史背景

清末民初,社会上对于太平天国的评价从清王朝的全盘否定,转变成为了两种不同的看法,立场不同,对太平天国的看法也就不同。

一类为否定天平天国。

这类人其实是站在清王朝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在评价太平天国运动。他们通常将太平天国称之为“盗”,“匪”,“贼”等,他们认为,洪秀全是打着救民的旗号,实际上是在害民,同时对于打击太平天国的曾国藩等人大加赞赏,甚至在民初仍然有类似观点的教科书发行。

另一类为肯定太平天国。

在民初时,肯定太平天国的声音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清王朝覆灭后,更是成为了社会的主流声音。在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属于革命者,例如孙中山先生年轻时就自命为“洪秀全第二”,黄兴也曾说过“我的革命动机,是在少时阅读太平天国杂史而起。”

在《中华民族革命史》中有这样一句话,中国之种族革命,洪杨革命种其因,辛亥革命收其果。由此可见,当时的革命人对于太平天国的推崇。当然了,那个时候的曾国藩也被认定为“汉奸”。

1929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蒋介石指出要教育年轻人有正确的历史观和民族意识,并要求立刻为太平天国正名,以告慰一直崇拜天王洪秀全的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在天之灵!他还称赞太平天国之历史“十九世纪东方第一光荣历史”。

《禁止污蔑太平天国案》颁布后,民国政府即禁止一切攻击太平天国的读物发表,同时将北洋军阀和清政府时代辱骂太平天国的资料全部查禁。甚至,如果有人骂太平军为“长毛粤贼”等还会判刑!而太平天国也被称为“民族解放运动”。

然而,这条法令颁布没过多久,国民政府对于太平天国的评价就来了个天翻地覆的变化,开始全面否定和批判太平天国运动,这又是为什么呢?

国民政府起先褒扬太平天国运动,是因为当时社会环境的需要,孙中山等人需要借助宣扬太平天国的正确性,以宣扬自己的三民主义。

可是到了三十年代,特别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使得广大贫苦农民开始翻身做主。这似乎与太平天国的农民起义性质更加相符,因此,国民政府开始反对农民阶级,开始反对农民阶级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同时又开始保卫孔孟文化,赞扬曾国藩等大儒。

与其说,国民政府当时是否定和批判太平天国运动,不如说是否定和批判中国共产党,是否定当时的土地革命。

当上主人的国民政府与农民阶级的利益并不一致,因此,对于太平天国只能以批判的态度对待。说到底,这一切的作为都只是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当然,太平天国存在着其局限性,有功绩也有过失,我们应当客观的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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