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总理亲自题词的钢铁厂:大鑫钢铁厂

上海大鑫钢铁厂这座抗战期间内迁四川的最大民营炼钢厂,历经国民政府、抗战时期的发展,随时代兴亡,为时代助力,在历史长河中独树一帜。

初建成名

1933年8月,大鑫钢铁厂创办于上海,由炼钢专家余铭钰与其姐夫方文年共同出资建立。同年9月,大鑫钢铁厂正式投产,余铭钰任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定钢铁厂性质为民营股份有限公司,主营炼制普通钢合金钢及铸钢,轧制钢板等各式竹节钢及钢条,铸制普通铁、强性铁、合金铁及各种合金。

与此同时,大鑫钢铁厂的业务还包括协助上海金陵等兵工厂制造国防需要。上海的江南、瑞镕等造船厂的机件材料,京沪、沪杭、津浦、陇海等铁路所需要的机器配件,大多由大鑫供给。

大鑫钢铁厂资本充裕,冶金技术先进,可以实现炼钢、炼铁一体化生产,产品质量优良,逐步成为上海市乃至全国实力最为雄厚的民营钢铁企业。余铭钰也成为国内钢铁业界的知名人物。

内迁后方

1937年8月,日本军国主义从上海开始,大规模侵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时局严峻。在日本人的觊觎下,余铭钰向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提交申请内迁报告,成为国内第一家呈请内迁的企业。由于钢铁是战时必要的兵工原料,大鑫钢铁厂的请求得到迅速批准。

内迁的钢铁厂

当撤迁到武汉时,余铭钰发现在武汉没有适合的建厂地点,发电厂也无法供给所需的电力,而此时南京战事已吃紧,日本紧逼武汉危机在即,他决定继续西迁,将工厂迁往重庆。

当时,长途迁移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大鑫钢铁厂辗转数月,迁运资金无法保证;同时运输需要许多船只,当时也极难找到;而国民政府又无帮助民营工厂搬迁的具体计划。1937年11月,余铭钰当即决定与卢作孚的民生公司和金城银行签订了协议,由民生公司注入一半资金(25万元),并提供大鑫厂迁川所需的船只。

卢作孚

1938年2月,大鑫厂改为民生公司控股50%的“大鑫钢铁渝厂”,公司性质为“民营合办”。当时的大鑫钢铁厂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吸纳资金,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对外发行股票。

1938年10月,大鑫钢铁渝厂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改名为渝鑫钢铁厂股份有限公司。

稳健经营

抗战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为适应抗战需要,大力发展后方经济。1938年先后颁布《抗战建国之经济建设工作报告》《抗战建国经济建设实施方案》,为大后方民营工业保驾护航,如缺乏原料时政府代为购买储存,缺乏资金政府帮忙抵押,迁移机械设备政府担任运输保险等等。

渝鑫钢铁厂为快速恢复发展生产,努力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于1939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决定向社会筹集资金。同年12月,渝鑫钢铁厂资本扩大到120万元。

与此同时,抗战的爆发使得东南沿海的人口大批迁往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等地,人口的聚集为大后方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求,民用需求使得钢铁产品供不应求。作为大后方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渝鑫钢铁厂也得到经济部工矿调整处的大力支持,在政策、资金上得到优惠。

余铭钰指导工人

1940-1941年渝鑫钢铁厂稳步发展,盈利丰厚,规模扩大,1941年比1940年产品营销增长率高达156%。

1942年1月,周恩来总理专门视察渝鑫钢铁厂并题词:“没有重工业,便没有民族工业的基础,更谈不上国防工业,渝鑫钢铁厂的生产,已为我民族工业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对渝鑫钢铁厂为中国钢铁工业及抗战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

到1943年,渝鑫钢铁厂共有职工2350人,资本到达1000万元,形成一套“以炭炼铁,以铁炼钢,以钢制器”的生产体系,产品质地优良,花色品种繁多,得到大量市场订单,被誉为大后方钢铁机器业的“六大金刚”之一。

走向解散

为摧毁大后方经济,1938年2月至1944年2月,日本航空部队对重庆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长达7年的狂轰滥炸。渝鑫钢铁厂在蓬勃发展之际也难逃厄运,财产损失惨重。

重庆大轰炸成为渝鑫钢铁厂由盈利转为亏损的分水岭。1940年10月,渝鑫钢铁厂成为主要轰炸目标,厂中落弹30余枚,主要集中于钢厂核心炼钢部分,主要机器电气炼钢炉两座被毁。仅1940年5月至1941年8月,渝鑫钢铁厂遭受日机5次轰炸,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130余万元。

面对轰炸,钢厂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应对,如迁移总厂、分散建厂;制定办法,防范空袭;积极办理兵险,减少轰炸损失等等,损失得到最大程度减少,但1943年以后的渝鑫钢铁厂经营每况愈下。

重庆大轰炸

更为惨淡的是,国民政府为支付抗战军费而财政赤字,于是加大货币发行量,导致大后方通货膨胀严重,对民营工业的生产经营更为不利。物价上涨、工人生产积极性下降、钢铁消费市场饱和导致渝鑫钢铁厂产品滞销。

1943年,由于钢铁生产原料及重庆电力供应不足,渝鑫钢铁厂平均每月产出各种钢料一百五六十吨,仅及设备能力四分之一。

抗战胜利以后,内迁大后方的工人、技术人员都想复员回到沿海沿江地区,工人工作情绪日渐低落,劳资纷争日益严重,导致重庆工潮频发。1945年9月,渝鑫钢铁厂内外交困,资金匮乏,不得不调整薪酬,遣散员工,但费用高达1亿6千余万元,余铭钰只得请求政府救济,但未见实效。

1945年11月20日,余铭钰不得不呈请政府允许全厂停业遣散。

1946年,国民政府的复员民营钢铁事业调整计划中,拟将渝鑫钢铁厂与资渝、资蜀合并改组为完善的钢铁厂,后因各种缘由未能实现。大鑫钢铁厂因此随历史消散。

采编 王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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