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漕运总督:权力很大,清浊各分

清朝入主中原,亦靠漕运,沿明制设漕运总督,并专设“总漕部院衙门”机构。该官品秩为正二品,如兼兵部侍郎(类今国防部副部长)或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类今监察部副部长)衔,则为从一品。



漕运的历史甚为悠久,秦汉时就已开始实行。何谓“漕”?胡三省注《史记》“漕挽”云:“水运曰:漕,陆运曰:挽”。元明清之际,由沿海省份征收米石,沿水路运河直达北京通州,故称“漕粮”。因其重要,故自明代起,设漕运总督官职,专司职掌漕运。清朝入主中原,亦靠漕运,沿明制设漕运总督,并专设“总漕部院衙门”机构。该官品秩为正二品,如兼兵部侍郎(类今国防部副部长)或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类今监察部副部长)衔,则为从一品。乾隆十年后,都察院不设专员,御史规定由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兼衔。

漕运总督尊称“漕帅”

漕运总督权威重,有负责保障漕运的亲辖军队,仿地方总督、巡抚之亲辖部队“督标”“抚标”,而称之为“漕标”。《光绪会典》载:漕运总督所亲辖“漕标”共分本标左、中、右三营及城守、水师等共七营,兵额3400余人。辖制武职官佐,最高者为从二品的副将,并节制鲁、豫、苏、徽、赣、浙、鄂、湘八省漕粮卫、所(因上述八省漕粮归漕运总督管辖,其余省份粮务归地方总督、巡抚)。

漕运总督设衙门,非今人所想象称“总督衙门”,而称“总漕部院衙门”,衙址设于江苏淮安,不受当地巡抚、总督管辖,不受部院节制,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专折和密折奏事。总督按清代官场规矩,尊称“漕台”,因其领兵,故又尊称为“漕帅”。又因兼兵部侍郎及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故出行仪仗、官衔灯笼署“总漕部院”。沿海收粮起运、漕船北进、视察调度、弹压运送等,均需总督率官佐“漕标”亲稽。

每年漕船北上过津后,循例要入京觐见,向皇帝汇报漕粮运输完成诸事。清代皇帝非常重视漕务,如康熙皇帝,亲政时将“漕运”“三藩”“河务”并列为必须要解决的三件大事。今人说到道光皇帝,多与鸦片战争相联系,其实道光不仅节俭自律,对政务更是亲力亲为,“旰食宵衣,三十年如一日,不敢自暇自逸”。除了惩贪、吏治、清厘盐政等,他在“漕运”整顿上也花费了很大精力。他登基后首先急迫要抓的三件大事:调整中枢、治理河漕、平叛新疆,漕运亦列其二,可见重视。所以对漕运的官员甄选、查核,包括具体事务,并不松懈。他的政绩不仅在治河通漕,还开通海运输漕,在清代不失为创举。

明清巡漕御史监督漕运

咸丰年间因战事频仍,咸丰皇帝特令漕运总督节制江北镇、道。咸丰十年裁撤江南河道总督,其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事务,均由漕运总督所属漕标部队兼管,这是漕运总督权威最重之际。漕运总督出过不少名宦,清浊各分。直到光绪三十年河运全停,“总漕部院衙门”和漕运总督才被裁撤。这个机构对运河漕运生命线的畅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漕运总督节制八省漕粮,于每省设负责漕运的督粮道(又称“粮储道”),正四品。督粮道职责是监稽收粮,督押粮船直驰山东临清,待山东粮道盘验结束回任。山东粮道须待最后一批粮船抵通州才告回任。最后一批粮船按规定由漕运总督亲押至通州,并向皇帝述职后才可回任淮安衙门。

为监督漕运,明代还专设巡漕御史,负监察之责,权力极大,不受漕运总督节制,直接向皇帝负责,有权弹劾总督。清代亦仿明制,设巡漕御史四人,分赴稽查,襄办漕务。品秩不高,但职权令人忌惮,可风闻专折密奏。

相比较费力不讨好的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在明、清两代可属肥差。我曾读野史,载某人受邀赴某漕运总督家宴,山珍海味,不一而足,其中有道菜不过是一盘猪肉,甚为鲜美。某人离席去解手,发现后院有数十头死猪,经问才知,每头猪只割一片肉,乃做成此肴,由此可见漕运总督家宴的气派与奢靡。该总督家肴,据说猪肉馔肴花样达50余种!(《金瓶风月话》)又因漕运总督与绅粮大户、漕帮(青帮)密切,故内幕甚多。当然,贪腐者还是少数,大多漕运总督还是肯忠于职守。漕运是中枢首善之区的生命线,玩忽职守处分是极重的。

贪官凶横引发陆名扬案

漕运总督在清代为一、二品大员。帽饰红宝石(二品为珊瑚),蟒袍为九蟒五爪(二品同),仙鹤补服(二品为锦鸡);收入并不高,岁俸银180两(二品155两),年养廉银15000两至30000两左右(二品20000两以下)。

清代漕运积弊甚深,朝廷一直想整顿,道光年间曾派权倾朝野的穆彰阿两任漕运总督,以整顿滞运等弊。道光年间名臣陶澍也曾大力整顿漕务,并奏准苏州等地漕米改由海运,以杜绝弊端。虽然海运一旦实行可节约时间人力资金,但终未完全代替河漕。

另外,漕粮装运、征收、行船次序、期限管理及至运送时间、航行里数都有繁杂的制度,各省有船帮、胥吏勾结,正粮之外“耗米”、“耗费”横征暴敛,苦的是承担漕粮、漕运的船工和老百姓!清代道光元年就曾发生过一起所谓“把持漕务”的大冤案。清代学者包世臣曾写《书三案始末》,概括来说,是浙江归安人陆名扬看到漕粮弊端,而纠劾借漕粮征收敛财的地方官员。清代漕粮征收可以用银两替代,但因贮运过程有损耗,为弥补则制订多种附加费,其额度皆由官府决定,故州、府、县官吏趁机暴敛。陆名扬抓住归安知县徐起渭为浮收而伪造“八折收漕”朱牌,逼迫其“定约”:“每斛一石,作漕九斗五升,绝‘捉猪’、‘飞觥’诸弊。”

各地闻之纷起效仿,百姓负担大为减轻,但“府县恨名扬甚”,因为断了敛财的来源。故官吏们捏造陆名扬“纠约抗粮”“把持漕务”,这在清代是很重的罪名。差役逮捕陆名扬时,遭到百姓们的抵抗,差役落水而死。官府借机深文周纳“逞凶拒捕”“殴杀官差”,将陆名扬问成死罪,其被“即行正法,枭取首级”。亲手下令处死陆的是浙江巡抚帅承瀛,“后乃知由于官吏之酿变,深悔之”。

帅是有名的清官,《清史稿》称其“治浙数年,以廉勤著”,曾平反过著名的徐文诰冤案(《书三案始末》)。由此可见清代漕运陋规的黑暗,官吏凶横贪敛,不惜“酿变”草菅人命。陆名扬案的情节极复杂,牵扯面极广,我只不过撮其要而述之,若铺陈开来,是写影视剧的好题材。

据史料载,漕运最昌盛时期,仅从天津至通州北运河上,一年要通过漕船两万余艘,护漕官弁达12万人次,还有商船一万余艘。波光云影,舟舻相连,帆樯骈集,是何等蔚为壮观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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