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与宗教改革(2)

要说当时的西欧地区,教廷内部的权力贼大,权力贼大不用说,还经常贪污腐败成风。真正让马丁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的原因是因为当时教宗良十世推行“赎罪券”。金币与“赎罪”

要说当时的教廷为了捞钱还真是不择手段,教宗分发赎罪券,所谓是你犯下那么多的罪不要紧,你只要花钱就能够赎罪。马丁路德对此真的是纷纷不平,教廷本来是一个很纯洁的东西,结果被这些人弄成了一个大发横财的摇钱树,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僧侣,你说说马丁路德会不会愤怒。

但是所谓的宗教改革真的就是马丁路德自己本来所希望的那样,希望自己的一场呼喊能够起到对教廷的一种“整风”的运动,克服那种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德行吗?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

当时的欧洲吧,教廷权力最大,打着上帝的旗号为所欲为。对此那些拥有实权的贵族当然不爽了,我手中有兵有将有实权,你手中啥都没有,靠着名号就能玩的这么大我肯定不乐意啊。一看到有人公开挑战现在让人很不爽的教廷,这些实权的贵族们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借题发挥,给自己的权力大做文章。换到没有这件事情闹大,给诸侯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干呐,现在有了马丁路德,诸侯二话不说当然要把这个旗子保护好了。

尽管马丁路德的95条论纲里给足了教皇面子(马丁路德表示自己在95条论纲里说的是教皇肯定不知道自己手下人在卖赎罪券,不然怎么可能去挂民脂民膏呢?)但是教皇却不领这个情(因为拦人财路等于杀人父母),更何况你这么一闹,教廷的模样全欧洲都知道了。所以教廷干脆就带马丁路德定了个罪。萨克森选候弗雷德里克找到了马丁路德,把他带到沃特堡加以保护。在全欧洲的诸侯都想要摆脱教廷的控制的时候马丁路德干上了这事,这下子马丁路德是骑虎难下了。理想是好的,结果此人玩大了,玩到最后只能一条道跑到黑。

1519年的莱比锡辩论中,马丁路德表示教皇是人选出来的,不是上帝的代表,信徒只要信仰上帝就能去天堂。到了1520年,马丁路德干脆就表示:宗教的权力不应该被教会垄断,号召德国的诸侯们团结起来保护住自己的财富,去反对教皇。

宗教改革的这些观点没有让马丁路德像布鲁诺一样的被烧死在火刑柱上,与之相反的是,德意志上至诸侯(要权力),下至百姓(要宗教自由信仰不要赎罪券)无不是对马丁路德表示强烈的支持,教廷对这个僧侣自然是无可奈何:尽管罗马教廷给马丁路德定了41条大罪,但是马丁路德根本无所谓,直接把训令扔进火里烧了,与教廷公开决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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