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印货币:以经济学的角度审视民国经济兴衰以及滥发货币的恶果

在蒋介石统治的前十年,即1927——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时期,史上有一说法,叫“黄金十年”,国民政府在此期间,经济取得高速的发展。仅在1931-1936年期间,中国工业成长率平均高达9.3%,创下民国以来第一次经济奇迹。同时交通事业的发展尤为蓬勃,除电讯、邮政快速成长外,铁路修建达2万余公里,公路增开了8万多公里,民航空运在这十年间开辟了12条航线,长1万5千多公里。

而取得这些经济成就的前提是,当时国民政府在国家预算中每年要负担的前清遗留国债占32%,军费支出则占到40%,而建国经费仅仅只有20%。前清遗留的国债,大部分是当年清政府为还“辛丑条约”而向国外银行高利贷借的战争赔款。而军费支出,则一直都是国民政府的重中之重,即使在“黄金十年”经济高速发展期间,战争的阴影始终笼罩在民国政府头上,期间爆发了“中原大战”、“九一八事变”、“淞沪抗战”、“ 宁粤分裂”“福建事变”,并且当时的反政府武装“红军”也不断扩张势力,一度威胁到国民政府的统治。

1937年法币100元,可买两头牛

但命运与民国开了个残酷的玩笑,一年之后,抗日战争爆发了。国民政府马上被庞大的军费拖进了赤字财政的泥潭。政府唯一能解决的方法,增加法币的发行量,其实就是稀释外界财富,变相增加自己手中的筹码,说白了就是财富总价值不变,政府掌握的财富比重通过发行货币获得了增加。

抗战初期,政府对恶性通胀尚有戒心,在孔祥熙的主导下,试图通过出售公债、税收征实及消费品专卖来抑制,甚至还出台了“节制消费”的办法。但在战争魔兽的摧残之下,所有手段都已失效。到了抗战中后期,通胀已经失控,国民政府虽然曾通过出售黄金回收了800亿元法币,但杯水车薪,还拉高了黄金价格,加速了通胀。整个抗战期间,法币发行总额达5569亿元,比抗战前增长了约396倍。

1948年1万元,价值约一百张纸

抗战结束不久,规模不亚于抗战的内战爆发了。而且本来支持国府的美国,于1946年8月断绝对国府的军事援助,国府财政雪上加霜,只能再次通过印发货币来拆补业已崩溃的财政。1948年8月21日,法币崩溃。从抗战开始至法币崩溃,法币发行量增长了47万倍,同一时期上海的物价上涨了492.7万倍。

市民买米

当时,上海大米买一粒米就要金圆券130余元。一麻袋金圆券换不来一布袋面粉;在兰州“上午一元银币折合金圆券800万元,下午即改为2400万元,半日之间一跃三倍”。此时的币制改革已经失败,大势已去。

在今天,我们以经济学的角度审视就会知道,决定通胀的,除了发行量的多少,最主要的还是在于商品供给的多寡。可惜,以当日中国所处的战争环境,以及生产能力,这恐怕是无法完成的任务。可叹民国,无法启动房地产市场,将民众手里的钱一扫而光,从而解决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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