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赐给34位大臣丹书铁券,遇死罪可免一死,善终者却不足一半

丹书铁券是皇帝赏赐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殊凭证,遇到死罪的时候可免一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免死金牌”。

明朝建立后,为了笼络人心、巩固统治,朱元璋决定授予功臣“丹书铁券”,不过仅限于立有军功的大臣。“丹书铁券”是有等级之分的,明朝的时候共分为七级,其大小随着爵位的递增而增加。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大封明朝功臣,授予他们“丹书铁券”,分别是:公六人,侯二十八人,共计三十四人(朱元璋后来又赏赐沐英等人“丹书铁券”,本文不计入他们的,仅讨论洪武三年授予“丹书铁券”的功臣们)。

公:李善长、徐达、李文忠、冯胜、邓愈、常茂。

侯: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龙、顾时、耿炳文、陈德、郭子兴、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桢、赵庸、廖永忠、俞通源、华高、杨璟、康铎、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祖、陆聚。

虽然说“丹书铁券”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免去死罪,但是明朝也规定:谋逆死罪不赦,使用次数不多,子孙不免。相对于前朝来说,明朝的“丹书铁券”制度还是进步了,毕竟不是什么罪都可以免的。

虽然朱元璋赐给34位功臣“丹书铁券”,但很多最后都成为了摆设,并没有能在关键时刻救他们一命。胡惟庸案爆发后,受牵连的人多达数万,其中也包括那些拥有“丹书铁券”的功臣们,例如李善长等人,他们无一例外都被处死了。

除开受胡惟庸案牵连的,还有一些获得“丹书铁券”的功臣因为各种原因被处死了,例如冯胜就因受到朱元璋猜忌被赐死。

总的来说,明朝初年获得“丹书铁券”荣誉的大臣们,下场都不怎么好,仅有汤和、徐达等少数人是病逝善终的,大部分人都因罪获死或死后被削去爵位,“丹书铁券”(免死金牌)成为了一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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