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的人们借高利贷的危害性!

在齐国景公时代田氏家族的田乞推行“收赋税於民以小斗受之,其禀予民以大斗,行阴德於民,而景公弗禁。”就是借粮食给百姓的时候用大斗,收回来的时候就用小斗。民间百姓对此皆有感恩之意,就连诗经中都有“其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老年人采摘的芑菜,都要主动送给田乞。田氏家族的这种制度,为田氏赢得民心奠定基础。到田氏篡夺齐国后,这种制度就开始发生变化,就连田氏家族内部子弟对待田赋收取,也开始转变为“高利贷”的模式。

历朝历代都有高利贷的事情,在春秋战国也不例外。在春秋战国时代,天子和诸侯们皆有归属土地,这些土地上耕种的农民每年就会拿出丰收的一部分缴纳给天子和诸侯。很多地方封君甚至根本不顾及百姓之苦,而是大面积的征收高利贷,比如齐国后来的孟尝君,虽是田氏子孙却没有继承到祖先们的优良传统,反而是在封地给百姓发放高利贷,每次征收就能获取到“息钱十万”,还有专门的人负责征收。

春秋战国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诸侯国之间的财富交流也日趋频繁,当年为诸侯贵族们所推崇的高利贷更为商人巨贾们所用。这些商人通过信息差开展倒买倒卖,再由高利贷而积累巨量财富,搞得“农民解冻而耕,暴背而耨,无积粟之实”,对商人的嫉恨就越来越严重,他们认为商人“无把铫推耨之劳,而有积粟之实”。那个时代还没有诸如金融市场这样的说法,否则他们也不会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事情,就连荀子也认为“工商众则国贫”,推崇的是“省工贾,众农夫”,这是商人在春秋战国以来即地位不高的社会原因。

事实上虽然诸侯贵族们有在放贷,可是真正把高利贷用到极致的正是商人们,如那个时代的农民们所认识到的,商人们从来不会参加农务劳作,而只是选择低买高卖,就是用不等价的产品进行交换,盘剥的是农民们辛勤耕耘的一年的成果。更为严重的则是当商人们积累了核心资源,便形成了垄断的实力,孟子说过“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

显而易见就是孟子也对商人的行为相当反感,还称之为“贱丈夫”。这些人往往是贪得无厌的,比如后来的吕不韦,绝对的富二代身份,当父亲教导其追逐百利的时候,吕不韦思考的则是如何追逐千利万利,甚至不惜代价的倾尽家产扶持秦国公子子楚归国即位,最终以权相之位垄断秦国财政,这就不是富可敌国了,而是整个国家的财富都为其所用。吕不韦所付出的财富代价,显然为他带来了更大的利益,这比高利贷更为可怖。

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富的人越来越富,穷的人越来越穷,春秋战国时代甚至出现“行贷而食人”的事情,这是高利贷的危害性。高利贷所带来的恶性循环,就是商人们越来越奢靡,而贫穷的百姓越穷就越要借高利贷,越要借高利贷,就越是穷。很多国家自然就对高利贷这种制度进行严格管控,比如秦国有 “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罪”的规定,就是不允许私自放贷。

但是,秦律同时又有规定,就是如果百姓借贷不能按期归还的,就必须服役抵债,劳役任务非常沉重,后来秦国修筑众多浩大工程就是依靠的这些借债难还的百姓。秦国的这种制度是秦国管理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此后秦国的国土上聚集着大量的这些劳民,流亡的百姓窜行于各地,成为流民。所谓“息愈多,急即以逃亡”,这些流民成为秦国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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