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君王为了维护自己的江山,创造了许许多多的令人胆战心惊的刑罚。而在这其中,最严厉的要数“族刑”了。我们在电视上经常听某皇帝说,:谁谁谁,犯了什么罪,诛其九族,这里说的诛九族就是族刑了,大部分族刑都是诛九族,但也有个别例外:诛三族、诛十族。
族刑最早出现在商朝,当时商朝一个叫盘庚的皇帝因为迁都,遭遇一些贵族的反对和抵制。盘庚一怒之下,就下令将抵制迁都的贵族全家处死,在酷刑面前,迁都进行的非常顺利。到了秦朝的时候,族刑被正式的列入了法典。由于族刑的震慑力巨大,自此后各朝各代都在沿用。
而到了秦朝,夷三变法之后,族刑演变成诛九族。这里的九族是指“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明朝初期,燕王朱棣起兵打败了建文帝朱允炆,夺得了皇位。为清除建文余党,朱棣采取了血腥的政策,“瓜蔓抄、杀十族”都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有的文人犯了罪,不光他的亲戚九族,而且他的朋友也要被株连处死,这就叫杀十族。大学士方孝孺整个家族和师生朋友都遭到牵连,八百多人被处死,成为历史上一大惨案。
古人言:罪不及家人,祸不及妻儿。族刑这一刑罚太惨绝人寰了,所以古代人只要不犯下滔天大罪,是不会被牵连到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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