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军事力量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后盾,所以在那个时候,每个朝代都会都招收大量的士兵。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或者是在战争之后一个新的国家建立下来,为了加强统治,国家在这个时候都会大量征兵。而在小农经济时期,那些以农耕为生的农民阶级,他们的经济来源是得不到保障的,每当洪水、大旱·····等灾害来临时,就会出现许多的难民。于是这些难民为了吃饱饭填饱肚子,这其中的许多人都会选择去当兵,至少这样可以解决温饱问题。
但是选择了当兵就不得不面临一个重大问题,有战争就一定会有伤害,上了战场接下来会面对什么谁都不知道。而在很多时候,士兵们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一旦我方处于不利的地位,那么剩下来的士兵就只剩下了两个选择,一个是当逃兵,另一个就是被杀或被俘。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大多数的士兵都会选择被俘甚至被杀也不愿意当逃兵呢?许多人可能会说他们没有机会,或者是不愿意背负上这样的名声。其实不然,是因为我国一直对待逃兵的处罚是相当的重的,所以这些士兵是不敢逃。
在我国秦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逃兵这一问题的正式律法,在《军爵律》中有这样的一项规则,从训练开始就把士兵划分为五五一组,如果在战争种一组当中有一个成员当了逃兵,那么其他的四个人都会受到相关的处罚。而且如果士兵在战争中逃走了,那么他的家人也会受到处罚,轻则贬为奴隶重的还会被处死。但是如果士兵是阵亡了那么他的家人会受到国家的照护和抚恤。
而在唐朝的《捕亡律》中也是非常详细的记载了关于逃兵的处罚的种种细节,这里面将逃兵划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分别是训练时、打仗时逃走了。如果是在训练时逃走了会按照你逃走的天数来处罚,轻则杖打,重则流配,要是在战争中当逃兵那就是直接处死刑。明朝的《兵律·军政》对逃兵也有相关记载,和唐朝刑法极为相似甚至比唐朝还要严厉许多。
到了枪炮为主的战争时期,就变的更为直接了。一般在发生战斗时,两边都会有宪兵队和督战队的,这督战队的职责就是严防士兵叛逃,一般就是看见逃兵直接击毙的。所以战争时那些士兵并不是不想逃而是不敢逃,因为对逃兵的处罚太严厉了他们不敢逃,还有既然横竖都是一死,为何不拼了命去战斗呢,如果赢得话有奖赏,牺牲的话家人还能得到抚恤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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