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晓凡
自从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签订后,英国帝国主义尝到了武力侵华的“甜头”,法国等国也亦步亦趋,无比贪婪地希望攫取新的利益与势力范围。所以英法等国在打开中国沿海门户及长江后,又想打开通往中国内陆的“后门”,从19世纪60年代起,不断探测从缅甸、越南进入云南的通路。在英国在中国西南探索侵略路线时,意外发生了“马嘉理事件”,使得英国又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权益。下面我对“马嘉理事件”的来龙去脉做一个简单的回顾。
马嘉理事件
1874年,英国经与清朝商定,从英国殖民地缅甸(当时属于印度)派一支勘测队勘测缅甸到中国云南的陆路交通。1857年(光绪元年),英国驻华公使馆特派书记翻译官马嘉理携带清政府颁发的入境护照,从北京出发,进入云南缅甸边境,准备与英国武装探险队会合。另外一边从英属缅甸方面开始的英国探险队长陆军上校柏郎(Horace Browne)率领150名英军士兵与15名探测队人员,由缅甸八莫进入腾越(今云南腾冲地区)。由于柏郎一行事先并未知会地方官,武装探险队的突然出现引起了当地军民的疑惑,于是清廷地方官组织军民对马嘉理队伍进行阻拦。
马嘉理事件起源地碑
正月十六日(2月21日),马嘉理向当地群众开枪逞凶,这引发了当地群众激愤,群众们将马嘉理及几名随行的中国人打死。在边境军民的驱赶下,武装探险队撤回缅甸。这就是所谓“马嘉理事件”,又称 “滇案”。
当时,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就此事件向清政府施加外交压力,扬言清廷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要派兵打入云南。当时西北边疆遭到沙俄入侵,清廷无力进行两线作战,更惧怕英俄勾结遭受更大的损失。于是派遣李鸿章进行谈判。
李鸿章
经过漫长的谈判与交涉,次年七月,李鸿章与威妥玛在山东烟台签订中英《烟台条约》。其内容大致分为三条:一、昭雪滇案,中国将所谓“凶犯”正法。二、优待往来,除向英国赔款外,清廷派出候补五品京堂刘锡鸿持玺书前往英国道歉,这成为中国外交史上派出驻外长期代表的开始。三、通商事务,允许英国人开辟印藏交通;开放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英国由此又攫取到大量利益。
参考资料:
赵尔巽等:《清史稿》
孙代兴:《“马嘉理事件”之历史考察》
杨智友:《马嘉理事件交涉始末》
小编 :施祺 别毕卉英国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