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魏晋南北朝:西魏宇文泰治国理政的座右铭-苏绰“六条诏书”

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动荡,隋朝最终重新统一了中国,而隋朝统一的根基是由西魏北周奠定的。在西魏北周的国家治理中,有一个人物功不可没,这个人就是苏绰。南宋叶适曾经说过如此话语:“自宇文泰起接隋唐,百年中精神气脉,全在苏绰一人。”

苏绰(498—546),字令绰,西魏京兆武功人(今陕西武功),汉族。出身世宦豪门,其父苏协官至武功郡守。苏绰少好学,精通算术。从兄苏让推荐于北周太祖宇文泰,拜为大行台左丞。宇文泰重用苏绰,制定计帐法、户籍法。大统十一年(545),授大行台度支尚书。草拟《六条诏书》,宇文泰立于座右,宇文泰下令百官习诵,并规定:“牧守令长,不通六条和计帐法者,不得居官。”又制定《大诰》,文字简练流畅,一改自晋以来的浮华文风。又据《周礼》改定官制,大统十二年(546年)未成而卒,宇文泰率百官送棺椁出城外,扶棺痛哭,悲叹:“尚书平生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尔知吾心,吾知尔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死后家无余财。著有《佛性论》、《七经论》。

苏绰

西魏建立之初,国弱民贫,势力比不上东魏,政权的实际统治者宇文泰任用汉族士人 苏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西魏文帝大统七年(541年),苏绰把汉族统治阶级的经验总结为六条,上奏后作为诏书颁行,时称“六条诏书”。

其一:先治心,再治身:治民之本,先在治心。使心气清和,志意端静。为人君者,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义,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礼让,躬行廉平,躬行俭约,然后继之以无倦,加之以明察。行此八者,以训其民。

他认为“治民之体,必先治其心,”先抚慰民心,应减赋税、减劳役、发展农业生产,民心顺则国家兴,民心背则国家亡。他对一国之君也提出要求;“为国之君,必心如水,明如镜,做到仁义、孝悌、忠信、礼让、廉明、节俭,”这样才能顺民心、得民意。

其二:敦教化: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慈爱则不遗其亲,和睦则无怨于人,敬让则不竞于物。三者既备,则王道成矣。

他说:“天地之性,惟人为贵,应以道德、孝悌、勤俭朴素、慈爱、十二顺、礼义教化人民,使之和睦,使之敬让,”百姓如此,就可垂拱而治天下。

其三:尽地利:故先足其衣食,然后教化随之。夫衣食所以足者,在于地利尽。地利所以尽者,由于劝课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长而已。

他说:“人生天地间,衣食为命,”古代圣君先使“民足其衣食,然后教化随之,”所以能足其衣食,是土地生产出来的,这就显得地方官很重要。

其四:擢贤良: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一级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牧守有任命下级官吏的权利,君王选拨辅佐的良臣,牧守选拨地方治理人才)。

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阐述历代选材的弊端)。

他认为;“上至皇帝,下至郡县,使用贤臣则治,失去贤臣则乱,这是用人之道,任何人也不能改变,应本着“任人唯贤”的原则性去选拔官员。

其五:恤狱讼:赏罚得中,则恶止而善劝;赏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民无所措手足,则怨叛之心生。

他认为:执法和管理监狱的官,应公正执法、不贪赃枉法、更不能营私舞弊,不能草菅人命,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处处把人民放在首位。

其六:均赋役:夫平均者,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谓均也。必须劝课,使预营理。绢乡先事织纴,麻土早修纺绩。租税之斟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

六条诏书

征劳役应平均,不能舍豪强而征贫弱、不能放纵奸巧而为难愚拙,征赋税时应斟酌贫富,差次分后,如果说这样做,则政和而民悦,反之则吏奸民怨。

苏绰把治国行政之要总结为六条,时称“六条诏书”,可谓其一生政治生活的指导思想。北周开国皇帝宇文泰要求各级官吏,先要背诵“六条诏书”,否则不能为官。六条诏书的起点是“治心”,其次是“教化”,层层推进,一直到管理国家社会的抓手“恤狱讼”和“均赋役”。可谓是起于心,践于行,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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