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王李自成(之一):   因改革被失业,被戴绿帽子而造反

读史至明,“闯王”李自成成功颠覆大明王朝,与最后之惨败于清朝,皆成历史的巨大遗憾。然追根溯源,都有必要回到李自成本身:从其何以反,来重温那段历史深处的伤痛。

李自成,1606年八月出生于陕西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其祖父李海因生活所逼,迁至原米脂地长峁村。开始“承担里役,为朝廷养马户”。李自成的祖上身为农民,客居异乡,除勤劳耕作以外,对朝廷养马之差尽心尽力,因此而逐渐发迹,至其父李守忠,始有钱求学于私塾,开始粗通文墨,终于在中年娶了个年轻小妻,并于晚年得子李自成。因为晚年得独子,是以李自成甫一出生,便受到父母悉心照料和加倍呵护,是以在溺爱、娇宠的家教之下,自成骄横、拔扈、霸道、奢侈之性格得以形成。然而,不幸的是,很快自成母丧,其父李守忠处境十分困难。遂逼迫调皮捣蛋的李自成放羊养家。自小唯我独尊之李自成放羊时即令羊群分班两行,从其调遣;稍长,又叫他去打铁、饭馆当伙计等等,均一事无成。唯独对耍拳弄棍乐此不疲。少年李自成生来相貌魁梧,臂力过人,秉性刚直,“凡遇乡间不平之事,总好替人出头,所有的光棍好汉都被他打得甘拜下风,自然一齐推他为首。”放荡不羁之间,叔侄几乎把家当闹腾干净。不得已,李守忠竭尽所有为儿子娶了一房媳妇,好叫他安心过日子。

不幸接踵而来。一次父子俩贩卖瓷器时,父亲不小心跌落山岗而亡。自成连遭父母之丧,试图就业养家,遂入当时之西北驿站做了一名驿卒。按说,当此之时,如果没有大明朝廷为节省开支而进行的“驿站”改革,李自成的人生轨迹,当沿着乐业乡里,拥妻抱子,终老一生的方向发展。不幸的时,改革要精减人数,必然要精减那些不务正业、惹事生非之徒,于是,曾经在承驿时丢失过公文的李自成便首当其冲被“下岗”了。

按说,以李自成的能力,下岗再谋职业,也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使自小唯我独尊的李自成不能容忍的是,当他有一天外出返家,发现其年轻漂亮的妻子竟然与同村的泼皮无赖盖虎私通,被他捉奸在床。是不忍孰不可忍,自成一怒之下,当场挥刀将妻子刺死。而在刺死妻子之前,李自成还将向其讨债的地主艾诏杀死。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李自成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1629年二月到甘肃甘州投军。后面的故事,就是其被提拔为把总后,因欠饷问题而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发动兵变,一场颠覆大明王朝的起义,由此而渐次展开。

中国历代社会之祸,必起于农村,肇于农民。因自古以来中国始终为农业之国。是以农村乡民之治理,历来为中国治世之明君所关注。而中国历代中央专制集权王朝,对乡村之治理,往往籍宗族之治、乡坤之治,属于自发性、无序性治理,一旦当政治腐败、官吏无能之时,乡村之间,往往成为社会动乱的祸阶之端。而中国农民,历数千年压迫,亦养成逆来顺受之性格特征,往往只要有一口饭吃、一寓安身、一衣蔽寒,便不会铤而走险,为乱家国。而一旦使其失去了赖以安身立命之基本条件,或使其成为为害乡里的“亡命之徒”,则必将成为社会起乱之根源。观于李自成之反,则可知明末政治之失有三:一为明廷之乡村治理(今为基层政权)已涣散至极,一乡民杀妻杀债(主),竟能从容投军,无人过问,由此可见一斑。设如有官府穷究其事,死其之罪,则自成之反必无下文。二为政府之改革,无论何种改革,当不能贸然行之,当首先充分考虑从业者之利益后而为之,倘使如李自成之流无立锥之地,无以安身立命,则后果将不堪设想。三为自成之性格形成,其任性之为,率性之行,既有中国传统教育之失,亦有其家庭溺爱之过,是以其后果既肇其巨大之成功,亦导致其最后之失败,此中可见明末乡村治理与文化生态之大略,今之为政治家者不可不深察以为明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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