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出于哪件事,对儒生产生看法而决定焚书?

“焚书坑儒”是”千古一帝”秦始皇身上最大的”污点”。其实这个”污点”,是李斯给秦始皇溅上的,不过,秦始皇也难辞其咎,这个“污点”,更是法家冶国所必须承受的。

“焚书”的原缘是,一统六国后,国制自贵族分封,嬗变为皇帝专制。公元前213年,秦皇于咸阳设宴招待众臣,众臣皆颂秦始皇不世功德,齐国博士淳于越劝谏道,“陛下虽一统六国,但宗室子弟未封,万一谁篡权谋国,您何以应对呢?冶国不师习古制,且众臣都在阿谀奉承您,这只能加重您的错误。”殷殷忠忱、溢于言表。

此言遭丞相李相严斥,贬之“愚儒之论”,并提出废诸子百论、以吏为师、禁擅办私学、禁以古诽今、禁以私学谤朝政,经始皇帝批准,施以“焚书”之举,来保证上述目的地达成。

淳于越是忠臣么?是,不为一己之私,为国冒死谏议者,皆归为忠臣。然忠臣非必为智臣、或为愚臣亦是。形势很明显,分封制被集权制干掉了,孰优孰劣,虽不是泾渭分明、但至少大势初呈,不知时势易予、逆势而论,是为“愚”;冒死进谏不合时宜之议,是为“直”,“愚直”之议理当弃之,却未斩之,说明秦始皇,虽执法学行暴政,对贤士饱学还是有好生之德的。

再深入分析,秦朝起于六国之上,深知分封制是战国之争的源头,世代分封,难免各有强弱,各有强弱,必会凌弱壮强,故一统六国后,也只有傻子才会将好不容易一统的国土,又分拆开来,复投旷日持久的战国之争。可见淳于越迂儒之议、祸国殃民。李斯是法家的狂热的拥趸者、和坚定的实践者。李斯自小吏而拜相,很清楚地告诉世人,始皇帝对法家冶国颇为欣赏的态度。

特别是法学之“人避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观点,既颠覆了贵族血统,对上升渠道的卡位;又给平民以垦荒地、立军功为手段,得到晋升的机会。

这无疑对新生的一统帝国很是有利,并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国家凝聚力。应该看到,法家管理起国家来,远比儒家要残忍血腥,这是法家不如儒家文明的地方。然裂土方聚、大冶方始,以始皇帝之雄韬伟略、格局宏晖,一统中国,仅仅是他战略的起步,岂会容忍淳于越的儒学来搅局。

统一度量衡、货币制,为帝国的一体经济奠培元基;统一文字、一统伦理、焚书坑儒,为帝国的同声共思,打下文化思想的基础;开凿灵渠、铺设驰道、束约车制,为帝国的强国壮郡埋下伏笔;创三公九卿、开三十六郡,北筑长城、击匈奴,南征百越、囊括闽浙、两广,开拓西南、屯戍北疆,华夏一统浩浩荡荡,千古一帝熠熠生辉。其功业千秋之雄浑奇绝、大捭大阖。虽喷子秦黑,惟独以其暴政为抓手,颤颤巍巍喷他,舍其无他。

“焚书”到底焚些什么书呢?慎列如下,希望方家不吝指正,1、除《秦纪》外,六国史书一律烧掉,灭其史、断其念;2、诗、书之百家理论除官藏外,私藏之书皆焚之,焚其文、毁其理;3、私论诗、书百家论者弃市,以古诽今者弃市,令下不遵、藏禁书者,罚为苦役,藏禁入法,狙杀妄论;4、医药、卜筮、植树等众书不予禁制,药医卜植,宽纵冶世;5、若学法令,须以吏为师,不准私相授受,学理知行,统一官授,锄绝私学,以绝后患。

历史充满了假设、伪饰、圈套、陷阱。俗语云,历史人物的风评,须待五百年后,方可盖棺论定。实际上,即便是久逾二千多年的始皇帝,史学界的认知,和民间的认知也殊为不同;这个史家,与那个史家的结论相瑕迥异。小编认为,“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实行诸多暴政统治的体现,但嬴政却并不必然就是暴君的代表。看历史问题最忌浮光掠影、蜻蜓点水、刻舟求剑、缘木求鱼。

首先,就”焚书”来说,确实体现一种一统专制的强硬和蛮横,可裂土分封,连年战乱,是不是更有利于统一的国家和民族呢?皇帝专制本来就是,杜绝鸡一声、鸭一声议而难决的拖沓和迁延,否则万里长城、秦皇陵、灵渠等彪炳千古的浩大工程如何能起来呢?如果分封+民主至今,留给华夏民众的,会不会是巨多的锱铢小国,而不是泱泱万里的大国呢?大乱重典,法家冶国,远比惺惺作态的儒家冶国有效率。

秦始皇垂青于法学,就是看到,法家对民众离心的遏制力,远甚于儒家礼制,对民众的教化力。就是看到,更有利于保证广袤国土的稳定和不分裂;即便是到了汉武帝时期,其所采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也是以法家的遏制力为核心背书的。

封建社会的中国,始终是一个“外儒内法”的国家,随着时代的发展,“外儒内法”是以温和的礼制,完美配合强硬的法令来冶国,以文质彬彬的礼制示人,并顺便包裹尖锐法令的血腥残忍。以为儒学至尊自汉武帝起,便包打天下至今,不过是部份人玄幻美丽的错觉和误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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