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是个“官二代”,但因为父亲死得早,并且是清官,家里条件很不宽裕。所以买房这事儿就得靠他自己努力了,自己买不起,那就只能先租着了。
803年,白居易32岁,已经来到首都长安三年了,终于有了第一份工作:在秘书省做校书郎,每月能领到1.6万文,这在当时也算可以了。但靠这些薪水,白居易还不能买房。因为他刚参加工作,还得攒钱,况且唐朝中后期,京城长安的房价很贵。白居易跑到长安东城的常乐里,租了已故宰相家的一个亭子。
807年,白居易从盩厔调回长安,做了左拾遗,兼翰林学士。这时候他的月薪是2.5万文,但白居易仍然只能租房住。
后来他又调任京兆府户曹参军,工资再次上调,月薪四五万文。他租了一所大房子,位于长安南城的昭国里,靠近市中心,不再住偏僻地段了。白居易继续升官,先后去重庆、杭州、苏州当“市长”,工资越来越高,积蓄越来越多,终于开始在大城市买房。
821年,白居易50岁,终于在长安买下第一所房子。在此以前,他在长安一直是租房居住的。白居易有诗云:“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文史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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