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这些延续几百年的村规民约,记载了什么样的往事?

村规民约是村民为了调解社会矛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经过协议而规定下来的共同遵守的条款,它包含了移风易俗、调解矛盾以及保护环境等内容。作为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补充,它孕育于民间,遵循于乡里,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

《龟湖塘规》

龟湖塘位于今天的石狮市,是一个大水塘。《龟湖塘规》是由北宋名臣蔡襄指导老百姓制定的一份村规民约,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以龟湖塘为首的当地的水利七首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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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化人士 粘良图:

过去我们晋南一带有7个大水塘,老百姓把这里的水用来灌溉。宋朝的时候比较重视农业生产。有一个叫做蔡襄的,很有名,是泉州的知府,来下面视察,他认为这些水塘可以再挖深一点,让它们能够蓄更多的水,起更多的作用。所以当时七个水塘挖好之后,官府就又来测量,将它的周长大小记载下来。

池塘开凿完成之后,由于沿岸百姓经常会因为用水有争端,随之而来的是《龟湖塘规》的制定。这份村规民约对水塘的面积、灌溉的范围、塘岸的保护以及水源的分配等问题订立了相应的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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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湖塘规》的实行,给沿岸的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历经500年,到了明朝的嘉靖年间,龟湖塘一带已经达到了10700多户人口。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时任泉州知府的童汉臣与当地百姓商议,对《龟湖塘规》进行了补充,对陂首的职责、损坏水利的处分以及渔民的活动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晋江文化人士 粘良图:

如果有什么(人)违反了,老百姓可以根据这份堂规拿到官府那边诉讼,然后(官府)再根据这份堂规进行处理。

“和合书”

在两三年前,附近的13个村子(的村民)经常在内坑镇白垵村的福灵殿商量一些大事情,究竟是什么事情呢?

民俗爱好者 余义万:

我们闽南地区,人们遇到事情用什么办法来解决纠纷呢?经常是这样,将村里的一些宗亲代表、村两委还有当事人,叫过来坐下,泡一下茶,等大家情绪稳定下来,然后再慢慢地将事情提出来,(事情)很快就可以得到解决。

很早之前,因为农田灌溉水源的纠纷引发械斗,晋江内坑镇社仔、井上、内林和南安官桥山后等几个自然村,彼此之间断绝交往,互不通婚,这种状态持续了一百多年。

内坑镇湖内村社仔自然村村民 黄玉笔

这个以前留下来的坏规矩,让村民的生活很不方便。

内坑镇白垵村村民 郑礼远:

当时是这样,村子之间很不和谐。本来就像外人说的,这个和那个挺合适的,我女儿嫁给你儿子,不过因为长辈之间发过毒誓,没人愿意嫁娶,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在附近13个村子村民的协调下,从2016年到2017年,在白垵村的福灵殿,村民代表们分别两次举行了互赠灯彩、破除百年毒誓的仪式。

内坑镇白垵村村民 郑礼远:

当时我们还写了一份“和合书”,这些陋习破除之后,今后年轻人就可以互相通婚,自己去谈恋爱了。

古代的村规民约大多是在政府的倡导下,由民间制定实施的,这是典型的“官定民办”,比如《龟湖塘规》。少数村规民约是完全民间自发的,比如《“衙、金、深”风俗改良会章程》。无论哪一种,村规民约除了有正文条款之外,还必须设立“约所”和“约正”。“约所”就是村民用来商议条约的地方,约正则是村规民约的带头执行人。

《“衙、金、深”风俗改良会章程》

上世纪30年代,金井毓英小学堂校长许志泽等开明师生,他们看到晋南沿海的婚嫁喜庆陋习很严重,老百姓深受其害,所以就联合龙湖、金井、深沪、英林4个乡大概有200个有识之士,成立““衙、金、深”风俗改良会”。通过《“衙、金、深”风俗改良会章程》这个章程对婚嫁、生育、丧葬、应酬、普度这些民俗改良。涉及人口,在晋南一带有10万之众。

《“衙、金、深”风俗改良会章程》实际上就是一份货真价实的村规民约,它是近代“睁眼看世界”的海外乡贤倡导移风易俗的尝试。

围江盖屋碑记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制定乡约,移风易俗蔚然成风。在金井镇围头村,至今保留着一块《围江盖屋碑记》的石碑,上面隐约可见的文字记载着当时制定的乡约细则。

《围江盖屋碑记》的内容虽然只有短短的23条,但是却对村民建房子这件事情做了非常完整的规定。更为难得的是,它既保证了村民建房子的自由,又规定他们建房子不能影响到别人,充分保障了村民的权益,有效地减少了争端。

闽南人重视居住环境,建造房子是一个家庭的大事,把建房这件事情以乡约的形式加以详细规定,村民之间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这就是村规民约解决社会矛盾的一个缩影。

《移风易俗婚丧喜庆改革村规民约》

从古至今,村规民约在民间一直起着调解社会矛盾、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哪怕是现在,也没有过时,反而如雨后春笋般愈长愈盛。让围头村人津津乐道的不仅是《围江盖屋碑记》,还有新制定的《移风易俗婚丧喜庆改革村规民约》。

金井镇围头村党支部宣传委员 吴宏霈:

以前很多村民在办红白喜事时会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有些还会互相攀比。我们村为了制约他们这些浪费的行为,就从2007年开始制定这个村规民约,到现在效果还不错。从上面省下来很多钱,我们就想把这些钱花到该花的地方,比如说做慈善。

村规民约产生于民间,又对老百姓的生活有着深刻的影响,那么,它们又是怎么出现的呢?透过闽南地区红砖大厝里面的家训家规,或许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应该说家训是缩小版的村规民约,或者说村规民约是在家训家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封建社会,很多士大夫的家庭,他为了保持家族或者家庭的长盛不衰,会很重视教育子侄,正直地做人,努力地读书。出于这个目的,他们对子女的教育会形成条文,对家庭成员规范的条文,这就是家训家规。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有《朱子家训》、《颜氏家训》。《颜氏家训》是颜之推写的,南北朝的时候,他曾经在三四个朝代当过官,感到官场生存很不容易,或者说要保持一个士大夫家族的长期繁荣很不容易,所以颜之推将他几十年做官的体会归纳到这本《颜氏家训》。

比如说,《颜氏家训》这里面有一句话,“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就是说父子关系不能太随便,要严肃一点,父亲就是父亲,儿子就是儿子。因为我们这个地方很多喜欢聚族而居,一个家族聚居在一起,一个姓氏聚居在一起,慢慢地一个家族就发展成为一个乡里,那么它的家规家训对整个村子就都有约束力,变成村规民约。

看过了这么多的村规民约,不论是刻在石头上的,还是记载在书里的,都让我们有一个深刻的体会,那就是可以看到优秀家风的影子。一份好的村规民约总是能和家训家风相互补充,引领着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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