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
2.在思想里,特别在思辨的思想里,把握哲学内容是与仅仅了解文字的文法意义,和仅仅了解它们在表象或感性范围里的意义很不相同的。
3.哲学有这样一种特性,即它的概念只在表面上形成它的开端,只有对于这门科学的整个研究才是它的概念的证明,我们甚至可以说,才是它的概念的发现,而这概念本质上乃是哲学研究的整个过程的结果。
4.哲学史所昭示给我们的,是一系列的高尚的心灵,是许多理性思维的英雄们的展览,他们凭借理性的力量深入事物、自然和心灵的本质,并且为我们赢得最高的珍宝,理性知识的珍宝。哲学史上的事实和活动有这样的特点,即人格和个人的性格并不十分渗入它的内容和实质。通过一切变化的因而过去了的东西,结成一条神圣的链子,把前代的创获给我们保存下来,并传给我们。人类的各民族带着感谢的心情,很乐意地把曾经增进他们生活的东西,和他们在自然和心灵的深处所赢得的东西保存起来。接受这份遗产,同时就是掌握这份遗产。它就构成了每个下一代的灵魂,亦即构成下一代习以为常的实质、原则、成见和财产。哲学史的过程并不昭示给我们外在于我们的事物的生成(Werden),而乃是昭示我们自身的生成和我们的知识或科学的生成。
5.在哲学史里,我们所了解的运动乃是自由思想的活动,它是思想世界、理智世界如何兴起、如何产生的历史。思想虽说是那样基本的、实质的和有实效的东西,它却具有多方面的活动。思想自己发现自己的历史;而思想的情形是这样,即它只能于产生自己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也可以说,只有当它发现它自己时,它才存在并且才是真实的。这样的产物就是各种哲学系统。凡是真的,只包含在思想里面,它并不仅今天或明天为真,而乃是超出一切时间之外,即就它在时间之内来说,它也是永远真,无时不真的。
6.哲学史的本身就是科学的,因而本质上它就是哲学这门科学。从哲学概念里,就可以规定各个民族精神文明的无限材料和诸多方面中什么是必须排斥于哲学史之外的。当哲学的领域已予以明确的规定时,我们就达到了什么是哲学的定义,和什么属于哲学的范围,这也就是哲学史的起始点。哲学是理性的知识,它的发展史本身应当是合理的,哲学史本身就应当是哲学的。
7.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那不变的、永恒的、自在自为的。它的目的是真理。
8.以“真理是永恒的”为出发点,则真理就不会落到变化无常的范围,也就不会有历史。哲学有它的起源、传布、成熟、衰落、复兴的历史,它的教师、推进者和反对者的历史——这历史常常又与宗教,有时又与政治有外在关系。哲学的历史所昭示的,既不是毫无增加的简单内容的停滞不前,也不只是新的珍宝平静地增加到已有的基础上面的过程。
9.哲学所有的内容不是行为,也不是外在的快乐和悲痛的事情,而是思想。哲学意见也就是关于较为特殊的内容和哲学特有的对象的意见。
10.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之必然性的科学,是概念式的认识;它不是意见,也不是意见的产物。
11.个人的信念,事实上就是理性或理性的哲学从主观性出发在知识方面所要求的最后的、绝对本质的东西。
12.每一个哲学出现时,都自诩为:有了它,前此的一切哲学不仅是被驳倒了,而且它们的缺点也被补救了,正确的哲学最后被发现了。真理只有一个——这乃是理性的本能所具有的根深蒂固的直觉和信念。每一种哲学都确信、保证并证明它自身是那唯一的真的哲学。
13.哲学系统的纷歧和多样性,不仅对哲学本身或哲学的可能性没有妨碍,而且对于哲学这门科学的存在,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绝对必要的,并且是本质的。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如果我们明白了发展的意义,则所有其余部分都自会产生并引伸出来。
14.哲学的目的就在于认识这唯一的真理,而同时把它当作源泉,一切其他事物,自然的一切规律,生活和意识的一切现象,都只是从这源泉里面流出,它们只是它的反映——或者把所有这些规律和现象,依照着表面上似乎相反的路线,引回到那唯一的源泉,但为的是根据它来把握它们,这就是说,认识它们是从它派生出来的。
15.思维的产物一般地就是思想;但思想是形式的,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成为概念,而理念就是思想的全体——一个自在自为的范畴。理念也就是真理,并且惟有理念才是真理。理念的本性就在于发展它自身,并且惟有通过发展才能把握它自身,才能成为理念。
16.发展是一个熟知的观念。但哲学的特点,就在于研究一般人平时所自以为很熟悉的东西。发展的意义第一,就是大家所知道的潜能、能力或我所谓的“潜在”(Ansichsein,拉丁文作potentia,希腊文作δύναμις)。发展的第二个意义,就是“自为存在或自为之有”(Fürsichsein),亦即真在或“实在”(拉丁文作actus,希腊文作ένέργεια)。
17.在思维里,只有思想才是对象;同样,理性产生合理的东西,理性也就是理性的对象。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由于具有理性,所以就形式方面说,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本性。一切知识、学问、科学甚至于行为,除了把内在的潜在的性能加以发挥,并使它客观化其自身以外,就没有别的目的了。在精神里,凡是潜在的,当发展成为为精神时,它也就成为自为了。在精神里,自在和自为这两个阶段不只是本身同一的性质,而且是互为的存在,同时即是自为的存在。精神的发展是自身超出、自身分离,并且同时是自身回复的过程。精神自己二元化自己,自己乖离自己,但却是为了能够发现自己,为了能够回复自己。在思想里,一切的外在性都透明了,消失了;精神在这里是绝对自由的。
18.行为本质上是一个整体,而整体就是具体的,不只行为是具体的,而且潜在,那开始活动的主体,也是具体的,那活动的产物,一如活动和开始活动,也同样是具体的。哲学属于思想的领域,因而从事研究的是共性,它的内容是抽象的,但只是就形式、就表面说才如此,而理念自身本质上是具体的,是不同的规定之统一。
19.哲学的任务与理智相反,是在于指出:真理、理念不是由空洞的普遍所构成的,而乃包含在一种普遍里,这种普遍自身就是特殊,自身就是有决定性的。哲学是最敌视抽象的,它引导我们回复到具体。
20.理念就内容而论,是自身具体的,也是自在的,而它的兴趣(即目的)即在于由自在发展为自为。把自在和自为两个观念结合起来,我们就得到具体事物的运动。
21.具体的必须变成自为的。它是自身分化的——作为潜在、可能性,它是尚未分化的,尚在原始的统一里(这种统一是与分化、殊异相矛盾的);它是简单的,却是有区别的。具体的东西,这种内在的矛盾本身,就是促进发展的推动力,因而就产生了区别。但同样给予这区别应得的权利。它这权利就是扬弃它自身的区别,再回复到统一;它的真理惟有在统一里。这种统一就是生命,既是自然的生命,又是包含在理念、精神里面的生命。理念是运动、过程,但里面也有静止;它也有区别,但这区别只是行将消失的,通过消除区别的过程才可达到充分的具体的统一。
22.精神在它的必然性里是自由的,也只有在必然性里才可以寻得它的自由,一如它的必然性只是建筑在它的自由上面。自由也可以是没有必然性的抽象自由。这种假自由就是任性,因而它就是真自由的反面,是不自觉地被束缚的、主观空想的自由——仅仅是形式的自由。精神向内反省,以自身为对象,它的思维的方向因此便给它以形式和思想的范畴。精神据以反省的概念也就是它自身,它的形式,它的存在;它重新把它自己与它的概念范畴分离开,把这概念作为对象,重新加以思考。
23.哲学是认识具体事物发展的科学。作为自身具体、自身发展的理念,乃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一个全体,包含很多的阶段和环节在它自身内。而哲学就是对于这种发展的认识,并且作为概念的思维,哲学就是这种思维的发展。普遍的理念始终是内在的根本,是无所不包的和永恒不变的。哲学的进步在于使前此的一般的、不明确的理念,更加自身明确。
24.哲学系统是一个理念的全体和它的一切部分之发挥,好像在一个有生命的个体里,一个生命、一个脉搏跳动贯穿着所有肢体一样。理念是中心,同时也是边缘,是光明的泉源,在它的一切向外发展里并不走出它自身,而只是内在并现在于它自身。理念是必然性和它自身的必然性的系统,而理念的这种必然性同样又是它的自由。
25.哲学是在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在发展中的系统。
26.揭示出理念发展的一种方式,亦即揭示出理念各种形态的推演和各种范畴在思想中的、被认识了的必然性,这就是哲学自身的课题和任务。
27.哲学史只有作为以理性为基础的现象的连续,本身以理性为内容,并且揭示出这内容,才能表明它是一个理性的历史,并表明它所记载的事实是合理性的。
28.精神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活动。自然就它本身说来,它的变化因此只是些重复,它的运动只是一个循环的过程。精神的事业就是认识自己。
29.意识在本质上包含着这样的意义:我是自为的,我是我自己的对象。
30.纯粹哲学表现其自身于思维中作为在时间中进展着的存在。
31.精神并不仅只是个人的有限的意识,而它自身乃是普遍的具体的精神。
32.哲学的具体理念是揭示出它所包含的区别或多样性之发展的活动。惟有包含有区别在内的具体的东西才是实在的。所以区别须当作全体的形式来看。包括了多样性、区别于其中的完整思想,就是一种哲学。
33.每一个哲学系统即是一个范畴,但它并不因此就与别的范畴互相排斥。每一系统所采取的独立的形态又须被扬弃。在精神解放自身达到自我意识的途中,须有许多曲折的道路。
34.全部哲学史是一有必然性的、有次序的进程。概念的发展在哲学里面是必然的,同样概念发展的历史也是必然的。这种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各种多样性的形态之内在的辩证法则。一个哲学若没有与它的内容相一致的绝对的形式,它必须消逝,因为它的形式并不是真的。
35.每一哲学曾经是,而且仍是必然的,因此没有任何哲学曾消灭了,而所有各派哲学作为全体的诸环节都肯定地保存在哲学里。各派哲学的原则是被保持着的,那最新的哲学就是所有各先行原则的结果,所以没有任何哲学是完全被推翻了的。对于哲学的态度,必包含一个肯定的和一个否定的方面。
36.当整个世界观皆据此唯一原则来解释时——这就叫做哲学系统。如果这原则还是抽象的,不充分的,则它就不能充分地解释属于我们世界观内的各种形态。
37.哲学史的内容是理性的科学成果。而科学的成果是不能消灭的东西。哲学领域内劳作所得的成就乃是真理,而真理是永恒的,它不是这时存在,他时就不复存在的东西。哲学不是梦游者的呓语,而乃是清醒的意识。哲学家的工作只在于把潜伏在精神深处的理性(这理性最初只是潜伏在那里的内在本质或内心本性)揭示出来,提到意识前面,成为知识——哲学的工作实在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觉醒。思维所创获的成果,就其为思想而言,构成了精神自身的存在。哲学史所研究的是不老的、现在活生生的东西。
38.科学〔的思想〕较〔感性的〕直观更为具体。最初期的哲学是最贫乏最抽象的哲学。想像里的表象是很不同于纯粹思想和概念的理解的。最晚出的、最年轻的、最新近的哲学就是最发展、最丰富、最深刻的哲学。时间较晚的进一步发挥出来的哲学乃是思维精神的先行工作所获得的主要结果;它为较早的观点驱迫着前进,并不是孤立地自己生长起来的。
39.构成思想发展的进程的关键乃在这里,即时间上、文化上、哲学上的区别正在于某些观念、某些思想范畴和某些概念的联系出现在意识里面与否,正在于一种意识是否已经发展到了某种阶段。哲学史所研究的只是这些思想之发展和发挥出来的次序。
40.在思想的逻辑系统里,每一思想的形态有它独自有效准的地位,并且通过进一步向前的发展而被贬降为附从的环节,同样每一个哲学在全部过程里是一特殊的发展阶段,有它一定的地位,在这地位上有它的真实意义和价值。每一哲学属于它的时代,受它的时代的局限性的限制,即因为它是某一特殊的发展阶段的表现。每一哲学都是它的时代的哲学,它是精神发展的全部锁链里面的一环,因此它只能满足那适合于它的时代的要求或兴趣。
41.哲学史的外表形象是由个别人物构成的。第一方面是纯属历史的联系,第二方面是实质的联系,如哲学与宗教的联系。
42.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必须达到某种阶段,一般地才会有哲学。哲学既是自由的与私人利益无关的工作,所以首先必俟欲求的逼迫消散了,精神的壮健、提高和坚定出现了,欲望驱走了,意识也高度地前进了,我们才能思维那些普遍性的对象。
43.哲学作为一个时代的精神的思维和认识,无论是怎样先验的东西,本质上却也是一种产物;思想是一种结果,是被产生出来的,思想同时是生命力、自身产生其自身的活动力。哲学开始于一个现实世界的没落。哲学所作的调和工作不是现实的调和而只是在理想世界里的调和。
44.哲学的出现只在于全部文化发展过程的某一时期内。一定的哲学形态与它所基以出现的一定的民族形态是同时并存的:它与这个民族的法制和政体、伦理生活、社会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技术、风俗习惯和物质享受是同时并存的。哲学是这样一个形式——什么样的形式呢?它是最盛开的花朵。时代精神是一个贯穿着所有各个文化部门的特定的本质或性格,它表现它自身在政治里面以及别的活动里面,把这些方面作为它的不同的成分。哲学并不站在它的时代以外,它就是对它的时代的实质的知识。哲学为世界的智慧。
45.宗教的现象总是先行于哲学的出现。哲学与宗教站在同一基础上,有一共同的对象:普遍的独立自存的理性。哲学便要通过思维的知识实现这种神人和合(Versöhnung),因为精神要求回复到它自己的本质。哲学通过思维意识的形式与它的对象相联系。宗教便不采取这种形式。哲学达到了与宗教相对立的阶段,反之宗教和教会亦仇视哲学、排斥哲学。哲学自然必须证明它的起始和它的认识方式的正确性。哲学必须从自己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开始,必须将思维从一切民间信仰里孤立出来,寻找完全另外的一个领域,把表象世界丢在一边。
46.概念在二元里乃直接是它自身的反面,但它在它的对方里复与它自身相统一。只有光明的原则是本质,而黑暗的原则乃是虚无。精神原则与物质原则又不是分离的,因为善与恶同时被规定为光明与黑暗。思想与现实的分裂,而同时又不是一种分裂。思想之所以为思想即在于它的表现。清楚明晰就是它的本性、它的自身。表现并不是一种可以存在,也同样可以不存在的情况,因而思想即使不表现出来仍然是思想。
47.哲学以思想、普遍者为内容,而内容就是整个的存在。思想必须独立,必须达到自由的存在,必须从自然事物里摆脱出来,并且必须从感性直观里超拔出来。事物的本质是水,或火,或思想,则是哲学的命题。
48.所谓思维就是把一个对象提高到普遍性的形式。精神必须与它的自然意欲,与它沉陷于外在材料的情况分离开。世界精神开始时所取的形式是在这种分离之先,是在精神与自然合一的阶段,这种合一是直接的,还不是真正的统一。普遍的意志包含着思维(主体的思维)与思维(普遍性)的关系,这也就是思维在自身之中。
49.属于哲学的应是关于实体、普遍的东西、客观的东西的知识——这种对象只要我思维它,发展它,它就保持其自身的客观性。我对实体的知识不只是我主观的规定、思想或意见,而且即由于它是我的思想,它同样是关于客观对象的思想、实体的思想。
50.完全具体的普遍就是精神,完全具体的个别就是自然。抽象的环节只有通过它们的统一才能够实现其自身。在斯多葛派哲学里,纯思维便发展成为总体。如果把精神的对方,把自然存在、感性发挥成为总体,那么我们便得到伊璧鸠鲁派哲学。这两者本是同一的,只不过自己做出彼此对立的模样。
51.理念是与概念关联着的。概念是普遍者,普遍者是自身决定自身的,不过也在自身中保持其统一,并且存在于它那些不能独立的范畴的理想与透明性中。更进一步是概念的实在性,各种分别自身就发展成为总体。
52.实在包含着理念的两个方面的合一,那独立的总体也必须认为是具有否定性的。通过这个自为地存在的否定——这否定便是主观性、绝对的“自为之有”——理念才提高到精神。精神是自己认识自己的主观性,不过也只是因为它知道它的对象——就是它自己——是总体,并且知道它本身也是总体,它才是精神。
53.具有两个理念,一个是作为认知的主观理念,另一个是实质的、具体的理念。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个体性与实质性的对立——在主体本身中,主体的自由性重新套在必然性的圈子里——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自然与精神的对立,就精神之为有限精神说,它才是与自然对立的。
54.哲学本身正是人的精神的故乡;我们在哲学里所从事的,乃是思想,乃是我们内在的东西,乃是摆脱一切特殊性的自由精神。
55.“美”是理想,是从精神里涌出来的思想。
56.思想的开始本身是直接的,是在自然性和直接性的形式之下的。
57.幸福里包含着一种对于环境之全部的反思;其中所包含的并不只是满足、愉快的原则,惟有全体才是原则,个别的享受应该看轻。快乐主义所谓幸福是为着全部生活的一个条件,它所提出的享受,是全体性的享受。全体性的享受是有普遍性的,是为个别享受作规范的,它不听任人沉溺在暂时的享乐里,只是约束欲望,在我们眼前树立一个普遍性的尺度。在幸福之中,内容是享受,是主体的满足,不过形式是普遍的,个别的享受是消失不见了;普遍性的形式存在于幸福之中,不过普遍者还并不是自为地出现。
58.泰利士——第一个自然哲学家。泰利士似乎认为水倒并不纯粹在地球内部,而乃是包围着地球、无所不在的普遍本质。是因为他看到一切的养料都是湿润的,而温度本身也由这种(湿润的)东西生成,生物皆借湿润以维持其生存。为一切事物所从出的那种东西,就是一切事物的原则。
59.客观本质、“实在”应该提高为自身反映自身的概念,甚至建立为概念(因为任何一个事物的感觉确定性都是在它的个体性中有效准)。
60.流动性的概念就是生命——思辨的水是按照精神方式建立起来的,不是作为感觉的实在性而揭示出来的。
61.物质不是感性事物:物质是存在的,有客观的存在,但却是作为概念而存在。
62.哲学的看法是认为只有“一”才是真实的实在;并且这里所谓实在乃是就其较高的意义而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把一切都叫做实在的。作为真实原则的东西,决不能有片面的、特殊的形式,而它的特点必须本身是有普遍性的。形式必须是形式的全体;精神原则的活动和高度的自觉,就是形式努力向上,以求达到绝对的形式——这就是精神事物的原则。形式的本质是同一存在的量的差别。形式不可认作本质,而必须认作形式,绝对概念,无限者、形成者,统一;正如现在是过去与未来的单纯统一,或思维是单纯的形式。
63.阿那克西曼德——第一个把他的哲学思想用文字写下:论自然,论恒星、地球——及其他;他作成了一种像地图那样的东西,表达出陆地和海洋的轮廓;他并且作了另一些数学发明,例如他在拉栖代孟所造的日晷,他便以它作为仪器,测定了太阳的轨道和昼夜平分点,并且测定了一个天体。以‘无限’(无定者)为原则和元素,把‘无限’既不当作空气,也不当作水,也不当作与此类似的东西。他对这个“无限”所作的规定是很少的:(一)“它是一切生与灭的原则;无限个世界(神灵)由它而生,又消灭成为它。”(二)“从‘一’中分出一些对立来:这些对立都是包含在‘一’中的”(三)“它从量上说是无限”,并不是从数上说。
64.“无定者”是一个混沌,而在这混沌中,“有定者”——即规定——只是混为一团。分离的过程是这样发生的,即相同的结合在一起与不相同的分开。从无限里分离出来的过程描述成“产生”:阿那克西曼德认为人类是由鱼变成的,从水中产生而到了陆地上。“无限”是本质,所以分离就是建立一种差别,也就是建立一种规定或一种有限者。阿那克西曼德也把星辰称为“轮形的、充满着火的空气的包裹物”。
65.阿那克西美尼——以一个确定的自然元素(具有一个实在形式的“绝对”),来代替阿那克西曼德的无定的物质;——不过不是泰利士的水,而是空气。“一切均由空气中产生,一切又都消失于空气之中。”
66.阿那克西美尼很明白地指出他的本质具有灵魂的性质;他仿佛标志着自然哲学之过渡到意识哲学,或原始本质之放弃客观形式。
67.毕泰戈拉——第一个用φιλóσοφος(爱智者)这个名词来代替σοφóς(智慧者),努力追求智慧,把它当作一个达不到的目标来追求。爱智慧不同于爱一件从事占有的东西,对于智慧的爱并不是对于可以占有的事物的那种尚未得到满足的欲望。爱智者的意思就是说:他对智慧的关系是把智慧当作对象;这种关系是反思,而不只是存在——并且他还对智慧从事思想的工作。毕泰戈拉的学说发展成一个包容了全部的生活的盟会。在这个盟会里,是过着一种完全合乎规律的生活,因此衣服、食品、工作、睡眠、起床等等都有规定;每一个钟点都有它的工作。会员必须受一种特殊的教育。
68.人们惯于说,理智是通过问题、辩论和解答等而培养起来的;但是事实上这样做并不能使理智培养好,而只是使它表面化。人的内心生活是在教育中扩充、获得的;通过教育,人才能有涵养,通过沉默,人在思想上、在精神活动上才不致贫乏。更可以说,通过沉默,人才学得理解的能力,才洞察到自己的主观想法、论辩才智之一无是处;——由于洞察这种主观想法一无是处的洞见的增长,人就弃绝这些主观想法了。
69.形式的就是普遍的,而普遍的东西对于个体说,是表面的或者正相反对的。不过,只是对于那种将普遍与个别加以对比,并对此二者作有意识的反思的人,才是这样的;对于过集体生活的人,这种分别是消失了,他们认为这就是习俗。
70.毕泰戈拉派哲学原始的简单的命题就是:“数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整个有规定的宇宙的组织,就是数以及数的关系的和谐系统。”把一般观念认为存在或真实的一切,都一下打倒了,把感性的实体取消了,把它造成了思想的实体。本质被描述成非感性的东西,于是一种与感性、与旧观念完全不同的东西被提升和说成本体和真实的存在。要理解一个事物的意义并加以证明,就在于理解事物自身的运动;理解并不是从我们主观目的出发的、在事物外面的偶然运动。没有思想,就不能认识和知道任何真实事物。思想在它自身中听见和看见一切;别的(感觉)是跛而且盲的。毕泰戈拉派要求两点:(一)数是不变的普遍理念;(二)数是思想范畴。
71.数和尺度是基本范畴。数本身是事物的本质,并不是说好像一切之中都有数和尺度。
72.与普遍的实在(一般说来即是类)、与全部实在的普遍概念相对立的,首先就是单纯本质的分裂、构成和多元化,它的对立和对立的持续,就是量的差别。
73.从点进展到实际空间(实在的空间,因为线、面都只是环节,抽象物)同时有充实空间的意义。因为一是本质、本体、质料。只是有空间与充实的空间的区别。由一般的充实空间过渡到确定:水、土等——情形就不同,就比较困难了。毕泰戈拉派并未作这种过渡,而是在他们看来,宇宙本身就具有这种思辨的单纯形式,亦即被表现为一个数的关系的系统。
74.作为本质的数的范畴的另一种应用或表示,便是音乐关系——在音乐关系中,数主要地构成了决定性的成分。在音乐中,音调的差别表现为不同的数的关系;数的关系是唯一规定音乐的方式。音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量的不同上,量的不同可以造成和谐,反之也可以造成种种不和谐。毕泰戈拉是第一个洞察到音乐关系的人,他洞察到这些可以听见的差别是可以用数学来说明的——洞察到我们对于协调和不协调的听觉乃是一个数学的比较。
75.纯粹思辨的东西〔按即理念〕既不是一个纯粹在意识之中的结合,片面地与对象对立,也不是在自然中片面地与意识对立的东西——后者乃是物理科学,前者乃是实践道德知识;——而是意识成分内部一个意识的行为对另一意识行为,不过已经是作为本体的统一了——因此纯粹思辨的东西不是无关紧要的形式,不是尚须加以结合的独立的对方。道德意识就其是意识来说,基本上是存在意识之内的,从而也就与自然、存在相对立;但是在意识内部,作为意识的道德意识又有其实在性或存在。
76.思想,作为有意识的现实的思想,也进到实在——思想作为一个团体的精神而存在,而个别的意识,并不作为实在的意识,只是在一个盟会中保有其实在性;所以他的生长或营养、自保正是在于在这样的本体里,并且与这本体相联系,然后它在本体里才成为普遍的意识。
77.塞诺芬尼、巴门尼德、麦里梭和芝诺算是属于爱利亚学派。塞诺芬尼可看作这个学派的创始人,巴门尼德被称为他的学生,而麦里梭,特别是芝诺,又被称为巴门尼德的学生。事实上他们一起被认作爱利亚学派。后来爱利亚学派失掉其名称,叫做智者派。塞诺芬尼写了一本书《论自然》(περί φύσεως),关于《论自然》的一些个别的诗句保存下来了给我们,这些诗句还没有表示出论证的形式。塞诺芬尼首先规定绝对本质为太一:“一切是一”。塞诺芬尼便否认了生灭、变化、运动等观念的真理性;这些规定只属于感性的表象。他的原则是:只有“一”,只有“有”。“如果有某物存在,则它就是永恒的”(超感觉的,无变化的,不变的),永恒乃是自身同一,纯粹现在,没有加进时间观念。
78.哲学家走进这世界,如像走进一间大房子一样,去寻求真理;即使他们获得了真理,他们也还是不能〔确定〕知道他们获得了真理。
79.塞诺芬尼有一个双重的意识:一个纯粹的意识或本质的意识与一个意见的意识;前者对于他是神的意识,并且这就是纯粹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对于一切规定的东西取否定的态度,并予以扬弃。
80.巴门尼德的绝对的限度乃是纯粹自身规定的绝对必然性。重要的是他已经超出了关于无限者的空疏概念了。真正的哲学思想从巴门尼德起始了,在这里面可以看见哲学被提高到思想的领域。一个人使得他自己从一切的表象和意见里解放出来,否认它们有任何真理,并且宣称,只有必然性,只有“有”才是真的东西。这个起始诚然还朦胧不明确;它里面所包含的尚不能加以进一步的说明;但把这点加以说明恰好就是哲学发展的本身,这种发展在这里还没有出现。与这点相联结,就引起了这样的辩证法,即变化的东西没有真理;因为当人们把这些规定当作有效准时,他们就会遇着矛盾。
81.除了真理的学说外,巴门尼德还加上一个关于“人类意见”的学说,世界的虚幻系统。“人们在他们的意见里建立了两个形式,其中有一个形式是不应该存在的,他们在这个形式里迷失了〔真理〕。他们把这两个形式彼此对立起来,用彼此分离的形态和符号去区别它们。一方面是天空的火焰,这是十分精微的,完全自身同一的,但是不与他物同一,因为他物也是自为的。另一方面与此正相反对,是黑夜的或紧密的沉重的存在。”前者表示温暖、柔和、轻松,后者表示寒冷。“但是既然一切事物都叫做光明和黑夜,它们的各种特性属于这些事物,也属于其他事物;所以一切事物皆同时为光明和黑夜所充满,两者是均等的,因为没有东西不包含两者。”
82.芝诺——辩证法的创始者。理性自身从容不迫地对于那已建立为存在的东西,揭示出它的毁灭。芝诺说:“假如你肯定变化,则在变化里就包含着变化的否定,或变化不存在”。
83.当一个哲学系统反驳另一个系统时,就常是这样的情形。人们每每是以前一个系统为根据,从这个系统出发,去向另一个系统作斗争。这样,事情似乎就容易办了:“别的系统没有真理,因为它同我的不相符合”;而别的系统也有同样的权利这样说。错误的思想之所以错误,决不能说是因为与它相反的思想是真的,而乃是由于它自身即是错误的。
84.从哲学看来,单纯的概念、普遍,乃是无限性的或纯粹现象的单纯本质——无限性就是纯概念的运动。可分性、可能性〔即潜在性〕是普遍;它既是连续性也是否定性,“点”便在这里面假定了,但只是作为其中的环节,而不是作为自在自为的存在。我能对物质作无限分割,但也只是“我能”罢了;我并不实际地对物质作无限分割。空间和时间是限量,有限度的量,因此是可以经过〔衡量〕的。一如我既没有真实地无限地分割空间,同样在运动中的物体也没有真实地经过无限的空间;那一定的空间作为有限的东西呈现在那里,为那运动的物体而存在着。所以在运动中空间是作为一个普遍的东西为那运动者而呈现着。那被分割的空间并不是绝对的点积性〔即非连续性〕,而那纯粹的连续性也不是未被分割的和不可分割的;同样时间也是普遍的东西,不是纯粹的否定性、点积性,而也是连续性。两者皆表现在运动里:纯否定性表现为时间,连续性表现为空间。运动本身正是这对立中的实际的统一;这两个概念〔即否定性和连续性〕在运动里从表象看来得到了实在性,而且普遍在这运动里得到这两个概念的统一、作为统一的普遍性的环节,和两者在统一中的相互分离,以及两者在相互分离中的统一。
85.时间和空间的本质就是运动,因为本质是普遍;理解运动即是在概念的形式内表达它的本质。运动作为否定性和连续性的统一,是被表达为概念、为思想;但在时空里,连续性以及点积性均不能单纯地认为本质。从表象看来这两个环节本身都是不可分离的。运动是作为时空对立之统一的无限者。这两个环节〔时空〕也同样表现为存在的东西;它们是那样的无区别,以致我们不假定它们为概念,而假定它们为存在。在作为存在的时空里否定性就是有限度的量,它们是作为有限度的空间和时间而存在着。而实际的运动就是通过一个有限度的空间和时间,并不是通过无限的空间和时间。
86.连续性是无限分割的可能性的根据时,则意思是说,连续性只是假定,不过对这种连续性所假定的,乃是无限多的、抽象地绝对的限度之存在。
87.造成困难的永远是思维,因为思维把一个对象在实际里紧密联系着的诸环节彼此区分开来。思维引起了由于人吃了善恶知识之树的果子而来的堕落罪恶,但它又能医治这不幸。这是一种克服思维的困难;但造成这困难的,也只有思维。
88.芝诺的辩证法抓住了存在于内容本身中的那些范畴。这种辩证法也还只能称为主观的辩证法,因为辩证法只限于静观的主体一边,而那“一”是没有这种辩证法的,是没有这种运动的,是〔孤立的〕一,是抽象的同一。芝诺的主观辩证法更进一步的发展,就必然是主观辩证法变成客观辩证法,亦即把这种运动本身了解为客观的东西。
89.赫拉克利特把绝对本身了解为这种过程——了解为辩证法本身。〔于是〕辩证法〔就有了三方面〕:(一)外在的辩证法,即达不到事物内在本质的反复推论;(二)关于对象的内在的辩证法,但陷于主体的静观;(三)赫拉克利特的客观性,亦即认辩证法本身为原理。
“有”是“一”,是第一者;第二者是“变”——赫拉克利特进到了“变”这个范畴。
赫拉克利特献身于学术,完全为了哲学而生活在孤寂之中。
绝对是有与无的统一。
赫拉克利特说:“万物皆流转,无物常住,亦无物永为同一之物。”
在赫拉克利特那里,存在着的绝对的本质不能作为一种现存的特质(如水)而出现,而水应是作为自身变化着的东西而出现,换句话说,水只是过程。
90.有形体的,意即抽象的感性;时间是对于过程的抽象的直观,它是第一个感性的本质。因而时间是真正的本质。时间的形式必然首先呈现;因为正是在感性和直观中时间是最初作为变而呈现的东西,时间就是变的第一种形式。时间在直观中是纯粹的变。时间是纯粹的变化,是纯粹的概念,是从绝对的对立中和谐地产生的单纯之物。它的本质既是“有”又不是“有”,除此而外别无特性;——纯粹抽象的有和抽象的无直接在一个统一之中,而又有分别。
91.意识只有作为普遍性的意识才是真理的意识;但是,个别性的意识和个别的行为,一种在内容或形式方面特别异样的创新,是非真理的,是坏的。因此错误只在于思想个别化——罪恶与错误是由于与普遍分离。人们通常认为,当他们思想某物时,则他们所想的必须是特殊的东西;这是一种错觉。
92.“恩培多克勒”在三种元素——火、空气、水(这些中的每一个在从前被这个或那个哲学家认作原理)——之外“加上作为第四个原理的土”;并且说:“这些东西永远常在,并不变易,只是按多少不同而化合,而分离,总合为一,而又从一出来。”在恩培多克勒看来,四种自然元素是实在的,而友谊与仇恨是思想的原则。
93.在留基波和德谟克里特那里,我们发现了更为观念化的原理——原子与虚空;思想的范畴更进一步地深入客观界——这就是关于物体的形而上学的开始;或者说,纯粹概念获得了物体性的意义,思想过渡到对象的形式。
留基波是那个受到恶评的原子论系统的建立者,在近代这个系统得到复兴,被认作理性地研究自然的原理。留基波的伟大功绩在于他区分了物体的普遍性质和感觉性质。如果说物体有这种普遍的特性,例如形态、不可入性、重量,那末人们就以为这不确定的观念——物体——是本质,物体的本质是与这些特性不同的某种东西。
德谟克里特整个接受了留基波的系统。他说过:“按照意见有热,按照意见有冷,按照意见有颜色、甜和苦;按照真理只有不可分割的〔原子〕和虚空。表象起始于与事物相似的细微表面原子脱离出来,流入眼睛和耳朵等等。只有虚空、原子和它们的规定是自在的,而无关重轻的、不同的存在如热、冷等等,乃是为他物而存在的。
94.阿那克萨戈拉说,普遍者并不是神灵、感性的原理、元素,也不是各种在本质上有定的思想(各种反思的规定),而是思想自身,是自在自为的,是没有对立的普遍者,在自身中包含着一切,这就是实体。
犬是兽,兽就是犬的类,犬的实质;——犬本身就是兽。这个法则、这个心智、这个理性本身是内在于自然中,是自然的本质;自然不是从外面形成的,像人们制造椅子一样。
第一个把绝对本质表达为“心灵”或普遍者表达为思维(并非理性)。
(二)
95.在这第二段时期里,我们应当首先考察智者派,其次考察苏格拉底,然后考察狭义的苏格拉底派。
96.Noῦς(心灵)、目的,最初是以非常主观的方式来理解的,即是把它了解为人的目的(善)。
97.主观性是无限的、自身关联的形式;它是一种纯粹的活动、一般的规定作用、那具有这种形式的共相,因而保持着一些规定、一种内容——而主要的问题,在这里就是关于内容的规定的问题。主体乃是这个思维,这个设定者——于是意识就要反思到这个主体的活动;——在这一反思中,精神便从客观性回复到它自身。
98.通常理智的表现只是矛盾的一个表现。通常理智是在它的一般行动中,而不是在它的坏的行动中,破坏它的那些准则、那些原则。
99.人的行动本质是完整的精神,不过人尚未意识到自己是精神:凡是人自己所意识到的,都是法则、规则和一般的命题,这些都被他在意识中认为是真实的;而在行动中,他才抛弃掉他的理智的局限性。
100.诡辩这个词通常意谓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
101.智者们以智慧、科学、音乐、数学等等教人,这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他们以教育为职业。智者们教人向对他们有权威的东西去运用思想。他们的教育既是哲学教育,也是演说教育,教人治理一个民族,或者通过观念以使一件事情办得通。他们还有着最普遍的实践目的,就是给予政治家一种预备教育。智者们教学的目的在于指出:什么是世界上的权力——什么是解决一切特殊问题的普遍思想——这只有哲学才能知道;所以智者们是思辨哲学家。
102.智者们的立场是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相对立的,这个对立在苏格拉底那里是这样产生的:他把美、善、真、公正说成个人的目的、使命,但是在智者们那里,这个内容尚未被当作最后的目的,因此这最后目的是留给任意来决定的。
103.普罗泰戈拉,第一个自称为智者,并且在希腊本土也被称为智者,作为第一个公众教师出现。
他的认识中的主要命题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存在的,不合乎这个尺度的就是不存在的。”哲学的向前进步的意义即在于表明:理性是一切事物的目的;哲学的这种进步给了这个命题以解释。
普罗泰戈拉说:“真理(尺度)是对于意识的现象。”“没有任何东西是自在自为的单一”。
104.高尔吉亚,存在的“非自在性”的提法是比较纯粹的,把那被认为实体的东西本身拿来考察,而并不以意识、对方为前提。
高尔吉亚的著作是:《论自然》,他在这部著作中创立了他的辩证法。
105.苏格拉底,哲学史中极其重要的人物——古代哲学中最饶有趣味的人物——而且是具有世界史意义的人物。
苏格拉底宣称本质是普遍的“我”,是善,是安息在自身之中的意识。
他把客观事物的真理归结到意识,归结到主体的思维——这是一个无限重要的环节。
苏格拉底的原则就是:人必须从他自己去找到他的天职、他的目的、世界的最终目的、真理、自在自为的东西,必须通过他自己而达到真理。真理是被设想为间接的,为产物,为通过思维而建立起来的。
存在者是以思维为中介的。
意识是主观的,是为思维的活动所建立的——这是自由的环节,主体优游于自身范围之内,这是精神的本性;意识又是自在自为的客观的东西,并非外在的客观性,而是精神的普遍性。
苏格拉底是各类美德的典型:智慧,谦逊,俭约,有节制,公正,勇敢,坚韧,坚持正义来对抗僭主与平民(δῆμος),不贪财,不追逐权力。
苏格拉底讽刺,他的这种方法是主观形式的辩证法,是社交的谦虚方式;辩证法是事物的本质,而讽刺是人对人的特殊往来方式。苏格拉底讽刺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能使抽象的观念具体化,使抽象观念得到发展。
苏格拉底把思想的普遍、真实的成分和偶然、特殊的成分对立起来。
他使γνῶθι ςαυτόν(认识你自己)成为希腊人的格言。
苏格拉底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有意识地认识了并且说出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
106.苏格拉底被标志为哲学精神(思维)的一个转折点。他提出了认识和普遍概念。
真理和本质并不是一个东西;真理是被认识到的(被思想到的)本质,而本质则是单纯的自在。
本质是纯粹的存在,或本质是νοῦς(理智)——则本质通过(一)存在,(二)生成,(三)自为的存在(原子),(四)尺度(必然性),然后发展为一般思维的概念——那么,这就直接是说,本质具有一种对象的形式。
在这个时期中,建立了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或者普遍对个别的关系。这个关系有下列三方面:(一)矛盾成为哲学的对象;(二)共相被认作本质;(三)认识到抽象知识本身,这种知识并不能越出它的概念的范围,由于它是对于一种内容的更加广泛的揭示的知识,所以它不能给予自己以这一内容,而只能思维它,只能以一种单纯的方式来规定它。
所谓苏格拉底派,是指那些严格遵守苏格拉底的教训的学生和哲人们。
107.麦加拉学派,欧几里德被看成是麦加拉派思想方式的创始人。坚持普遍性的形式,并且曾经企图和意识到把一切特殊的东西当成无有(因为他们由于好辩而受到谴责),所以他们得到了诡辩派的称号。
108.居勒尼学派,力图对善作进一步的规定,并且把善放到个人的享受、快乐中。满足于他们的特殊的主观性;人们可以对快乐作种种了解。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寻求快乐和愉快的感觉,乃是人的天职,人的最高的、本质的东西。
109.犬儒学派,是以完全的自由和独立作为人的天职。意识也是以自身为对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也同样是原则。把不受制于自然的最高度的独立性定为善的内容,也就是说,把最低限度的欲求定为善的内容;这是逃避享乐,逃避感觉的愉快。意识必须认识它自己的个别性是完全不依赖于事物和享乐的。
110.柏拉图也属于苏格拉底学派。他是苏格拉底最著名的朋友和门徒。他把握了苏格拉底的基本原则的全部真理,这原则认本质是在意识里,认本质为意识的本质。
柏拉图哲学的特点,在于把哲学的方向指向理智的、超感性的世界,并且把意识提高到精神的领域里;于是,理智的成分便获得了那属于思维的超感性的、精神的形式,并且在这样的形式下,得到了对意识的重要性,进入了自觉的阶段,而意识在这个基础上,也取得了一个坚实的立足点。
柏拉图的哲学本身即是理念的总体;而他的哲学,作为前此哲学的结果,包括有其他哲学的原理在内。柏拉图常常只是陈述古人的哲学,好像并没有作别的事;殊不知在他的独特性的陈述里,即已把古人的哲学加以发展了。
柏拉图哲学的形式是对话体。对话形式的美丽是特别有吸引力的。
111.哲学原则乃是思想,为了使哲学更纯正,必须把哲学原则作为思想陈述出来。
当思想还不知道坚持思想的立场,还不知道从思想自身出发时,这正是思想的软弱无力。
哲学是对自在自为的真理和正义的意识,是对国家的普遍目的的意识和对这种普遍目的的有效性的意识。
112.真正辩证法的概念在于揭示纯概念的必然运动,并不是那样一来好像把概念消解为虚无,而结果正好相反:它们〔概念〕就是这种运动,并且(这结果简单地说来即)共相也就是这些相反的概念之统一。
绝对本质在纯概念的方式下被认识了,并且纯概念的运动得到了阐明。
理念并不是在表象中实物化、孤立化了的东西,而乃是类。理念我们通常称之为共相。美、真、善本身是类。
辩证法是思辨性的,并不是以一个否定的结果告结束。
113.时间是理想性的,正如空间一样,两者皆是精神的客观形式;时间、空间没有什么感性的成分,它们是精神表现为客观存在的直接形式,是感性的非感性的形式。
114.亚里士多德详述了全部的人类概念,把它们加以思考;他的哲学是包罗万象的。
亚里士多德很少以演绎和推论迈步前进;相反地他却显出是从经验着手,他也论证,但却是关于经验的。他的方式常是习见的论证方式;但有一点却是他所独具的,就是当他在这样做的时候,他是始终极为深刻地思辨的。
思辨地去考察一切,把一切转变为思想。对象是被我主观地思维着;于是我的思想也就是事物的概念,而事物的概念就是事物的实质。
自在自为的事物是什么;那就是事物的本质。概念不是独立自为的;它乃是受到外在性的限制的。真理的通常定义是:“真理是观念和对象的符合。”
(三)
115.独断主义分为斯多葛和伊璧鸠鲁两派哲学;第三派是怀疑主义,和前两派有其一致之处而又与它们不同。
116.对于理念或共相的意识,这本身就是目的——意识到一个普遍的,但同时又是自身规定的原则,因而能够以这个原则统摄特殊,并应用到特殊上去。
117.必须以一个原则贯彻到底,应用到特殊上去,使一切特殊的东西的真理都可以按照这一个原则得到认知。这就产生了所谓独断主义。
118.哲学的任务便被规定为寻求一个真理的标准——因为真理是思想与实在的一致,或作为主观的东西的概念与客观的东西的同一——也就是说寻求一个判断这种思想与实在的一致的标准。
119.真理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120.怀疑主义的辩证法便立刻出现了——这是一种认识,见到这种原则的片面性,并从而一般地认为原则就是一个独断的东西。
121.苏格拉底学派中,有两个概念具有主要的意义:第一个概念就是据以规定一切、评判一切的标准、原则——这一个原则本身是普遍的,而同时又是规定特殊事物的原则;与此相反,那种要求却导致一个共相,这个共相同时也是对于特殊的规定,是在特殊之中;所以特殊并不是被放在一边,而是被当作由共相所规定的特殊。
122.思想以最确定的方式把握自己的最高点,就是自我意识。
123.理念只有在自我意识中才得到满足。自然界和政治活动当然是具体的,但只是外在的具体的东西;而那真正具体的东西却不是在特定的普遍观念里,而只是在自我意识和个人人格里。
124.思想的内在原则也必定是一个抽象的东西,这个抽象的原则只能带来形式的、主观的和解。
125.独断哲学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树立一个特定的原则,一个标准,并且只树立这样一个原则。
126.斯多葛派哲学把抽象思维当成原则,伊璧鸠鲁派把感觉当成原则;而怀疑主义则是对于一切原则持否定态度,而且是行动性的否定。
127.斯多葛派与伊璧鸠鲁派哲学分别代替了犬儒派和居勒尼派哲学(正如怀疑主义代替了学园派一样),或者可以说,它们采取了犬儒主义和居勒尼主义,不过把它们的原则更提高到了科学思维的形式。
128.斯多葛学派的创立人芝诺(是栖提雍人芝诺,不是爱利亚人芝诺),生于塞浦路斯岛上的一个城邦栖提雍,大约在第109届奥林比亚赛会时。他死在很高的年纪(约72或98岁),约在第129届奥林比亚赛会时(亚里士多德则死于第114届奥林比亚赛会第三年),由于对于生命的厌倦,他乃自缢而死,一说他是绝食而死——因为他摔破了足趾。芝诺主要地是研究辩证法和实践哲学,他也象别的苏格拉底派一样,并不忽视自然哲学。
斯多葛主义最初表现为犬儒主义的模仿和完成。犬儒主义把直接的自然意识当作意识的本质。它的单纯性是单纯的自然性、个人的直接性,它认为个人有其单独的存在,认为个人许许多多的意欲、享乐、意见的多样性活动是本质的东西,也把个人行为的多样性活动当作本质的东西,而主要地保持着外在的简单的生活。斯多葛主义把这种单纯性提高到思想;它不以直接的自然性为意识的真实存在的内容和形式,而以通过思想把握自然的合理性为意识的本质——因为这种合理性在思想的单纯性中是真的或善的。斯多葛派明确地把哲学分为三部分的,即(一)逻辑学,(二)物理学或自然哲学,(三)伦理学即特别关于实践方面的精神哲学。
129.伊璧鸠鲁的哲学是斯多葛主义的反面:斯多葛派把作为思维对象的存在——概念——看作真实的东西;伊璧鸠鲁并不把存在看作一般的存在,而看作感觉到的东西,把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意识看作本质的东西——从而赋予居勒尼派的学说以较多的科学性。
伊璧鸠鲁也把“享乐即是目的”这个原则提高成为思想:快乐要通过思想去求得,要在一个由思想所规定的普遍的东西里去寻找。
伊璧鸠鲁把感性存在、感觉当作真理的基础和准则。
“真理的标准应当凭这三个阶段来规定:这些阶段就是一般的感觉,其次是各种预想(πρόλήψεις)”——这是在理论的方面;“然后是感情”,冲动和欲念——这是实践的方面。
知识的三个阶段乃是:第一,感觉〔,这是外在的方面〕;第二,πρóληψις(预想)、表象〔,这是内在的方面〕;第三,意见(δóξα)〔,这是二者的结合〕
意见不是别的,就是我们把我们心中所具有的那个一般的表象(和那个图相)联系到一个对象(一个感觉或直观)上去——判断。意见是一个表象,把这个表象,一个事先具有的表象、范型应用在一个当前对象上,然后再查究这个对象,看关于它的表象是否与它相符。
伊璧鸠鲁一般地否认概念和普遍的东西是本质。一切产生都是偶然的结合,这些结合又都偶然地分解。
自在之物、概念、本质现在却是一个有机的东西。
否认那些认为世界之中存在着一位创世主的智慧,否认创世主统治世界等等目的论的观念。
个体的行为完全可以听从他的主观来自由决定。谨慎是最高的善。伊璧鸠鲁又以一种哲人境界、一种ἀταραξία(不动心)、一种摆脱了恐惧和欲望的精神的自持和平静为目的。
130.学园派的一般主张,就在于他们把真理说成自我意识的一种主观信念。
新学园派的辩证法就是反对这个具体概念(内容与思想的结合)。
①阿尔克西劳坚持着理念的抽象性以反对标准。智慧的人必须保留自己的赞成和同意(ἐποχή)。公理是纯粹的思想。阿尔克西劳在这里作出了这个有名的区别,这个区别在近代又重新带着那么大的重要性出现,即是思维与存在的对立,理想性与实在性的对立,主观与客观的对立。
②卡尔内亚德重视意识的本性。“绝对没有真理的标准,既没有感觉,也没有表象,也没有思维,更没有任何这一类的东西。这一切——λóγος(理性)、φαντασία(想象)、αἴσθησις(感觉)——都联合起来欺骗我们”。标准便不能是单纯的规定性,而毋宁是一种与自身的关系——感觉与思维这两个环节是必须区别开的。内容、感觉、意识的规定物(这个规定物同时又为意识所规定)、意识的这种被动性与能动性、这个第三者,他称之为表象。
131.怀疑论完成了一切认识皆属主观的看法,将认识中的存在都普遍地用显现这个名词来代替了。怀疑论是最后的一个顶峰:存在物的形式,以及对存在物的认识的形式,都完全被取消了。
怀疑论实际上就是这样的一种麻木不仁,就是一种对于真理的无能为力,只能作到确认其自身,而不能作到确认普遍的东西,只是停留在否定的方面,停留在个人的自我意识上。
132.内容应当只关及存在,从内容看,只是揭示出变化,或者找出事物现象的反面,找出它的不稳性,并没有指出事物的自身矛盾,亦即没有指出事物的概念。
133.新柏拉图学派:①费洛是亚历山大里亚的一位犹太学者。在他那里,我们第一次看到一般的意识转化为哲学意识。他特别擅长柏拉图派的哲学,此外他更以引证犹太圣书并加以思辨的说明出名。他的一些著作只是一些寓言式的神秘解释。他的思想中包含着精神的本性。②卡巴拉就是犹太人的秘密智慧。最出色的一个诺斯替派学者是巴西利德,在他那里,最初者也是不可言说的上帝——也就是卡巴拉的Ensoph;上帝是作为τό ὄν,ὁ ὤν(存在),是无名的(ἀνωνόμαστος),直接的。③自我意识与存在的统一,在亚历山大里亚学派里面,以更有哲学意义、更有概念意义的方式出现了;这个统一是主要的形式,是真正的哲学。亚历山大里亚从很早的时候起,尤其是在托勒密朝的时候,曾经是学术重镇。
134.哲学乃是被思维的、存在于共相中的客观性。
135.理念的内容必须启示给人,其次人必须有能力接受这个真理。
136.精神并不是属于自然的。
137.精神的事物必定是直接地有普遍性的,而在感觉、意见等等之中的个别存在便是没有精神性的。
138.在中世纪,哲学的特征是先有一个前提的一种思维、把握、哲学论证。它并不是思维的理念的自由活动,而是为一种外在性的形式或前提所拘束着。
139.后来人们把认唯有理念具有一切实在性的哲学叫做唯心论,因为唯心论者认为事物象它们表现在个别性中那样是不真实的。
140.以前,比较深刻的兴趣沉溺于那无生气的内容之中,思考迷失于无穷的细微末节之中,精神现在摆脱了这种状况,振作起来,挺身要求在超感性的世界和直接的自然界发现和认识自己,成为现实的自我意识。精神的这种自然的觉醒,就带来了古代艺术和科学的复苏——表面看来这好象是一种返老还童的现象,但其实却是一种向理念的上升,一种从出自本身的自发的运动,〔而在这以前,〕灵明世界对于精神毋宁说只是一个外在的现成世界而已。从这里面就产生出了所有的努力和发明,引起了美洲的发现和东印度航线的发现,特别是对于所谓异教的科学的爱好又复苏了:人们转而面向古人的作品。这些作品变成了研究的对象。
因为人本身就是有意义的东西,这一点就使得人们对于人,也就是对于作为有意义的东西的人,发生了兴趣。
(四)
141.近代哲学的出发点,是古代哲学最后所达到的那个原则,即现实自我意识的立场;总之,它是以呈现在自己面前的精神为原则的。
142.哲学的真正出现,在于在思维中自由地把握自己和自然,从而思维和理解那合理的现实,即本质,亦即普遍规律本身。
143.哲学在消除对立的做法上分为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实在论的哲学论证,另一种是唯心论的哲学论证;也就是说,一派认为思想的客观性和内容产生于感觉,另一派则从思维的独立性出发寻求真理。
144.人不可独树一帜,赋予自己一个独立的形象,在自己所创造的世界里给自己规定一个地位。因为外在关系的客观势力是其大无穷的,我无可奈何地被放进了这些关系,所以,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把我放进去,对于我来说都是无所谓的;个性和个人生活,一般说来也同样是无所谓的。
145.始终如一地忠于自己的目的〔,而不在于生活上独树一帜〕。
146.培根和波墨代表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物和哲学体系。在培根那里,这个领域就是有限的自然界;在波墨那里,这个领域就是内心的、神秘的、神圣的基督教生活和存在。因为前者从经验和归纳法出发,后者从神和三位一体的泛神论出发。〕
147.培根一直被赞扬为指出知识的真正来源是经验的人,被安放在经验主义认识论的顶峰。从事实出发,并依据事实下判断,当时已经成为时代的趋势,成为英国人说理的趋势。由于他把这个方向表达出来了,人们就归功于他,好象全然是他把这个方向给予了认识似的。理性以思维的态度对待自然,在自然中寻找出真理时,对自己信任,对自然信任,因为理性和自然本来是和谐的。精神在本质上就是对另外一种东西的加工。归纳法的意义就在于从事观察,进行试验,重视经验,从个别的东西引导出普遍的规定。
148.波墨之所以享有很高的荣誉,主要是由于他的哲学采取了直觉和感情的形式;因为直觉和内心感情、祈祷和仰慕、思想的形象性和寓言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被他当成了哲学的主要形式。波墨把生命、绝对本体的运动放进了心灵,也同样地把各种概念看成实物;也就是说,把实物当成概念使用——不用概念的规定,硬要用一些自然物和感性特质来表达他的理念。他要想宣讲的那种思辨真理,本质上是需要用思想和思想的形式去掌握的。他的根本思想,是努力使一切事物保持在一个绝对的统一体中,这就是绝对的神圣的统一,一切对立在神中的联合。
149.笛卡尔是那些将一切从头做起的人们中间的一个;近代的文化,近代哲学的思维,是从他开始的。在这个新的时期,哲学的原则是从自身出发的思维,是内在性,这种内在性一般地表现在基督教里,是新教的原则。思维,独立的思维,最内在的东西,最纯粹的内在顶峰。只有通过我的自由思索,才能在我心中证实,才能向我证实。人一定要通过自己的思想去洞察;凡是应当被认为确实可靠的东西,一定要通过思维去证实。作为存在的思维,以及作为思维的存在,就是我的确认,就是“我”。这就是著名的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思维和存在在这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哲学在笛卡尔等人那里还具有着比较不确定的意义,即通过思维、反思、推理进行认识。
150.斯宾诺莎的哲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客观化,采取着绝对真理的形式。斯宾诺莎主义的唯心论的简单思想就是:只有唯一的实体是真的,实体的属性是思维和广延(自然);只有这个绝对的统一是实在的,是实在性——只有它是神。神与自然(世界)是一回事,不把两者分开;他把自然当作现实的神,或者把神当成自然,于是神就不见了,只有自然被肯定下来。“构成人的心灵的(mentis humanae)现实(actuale)存在的东西,无非是一个现实地存在着的个别”(个体)“事物的观念”——并不是一个无限的东西的观念。“人的本质并不包含必然的存在;也就是说,按照自然的秩序,这个人或那个人是可以存在,也同样可以不存在的。”斯宾诺莎要求人们采用真正的认识方式,sub specie aeterni〔在永恒的形式下〕,以绝对正确的概念,亦即在神中去思维一切。没有比斯宾诺莎的道德学更纯洁、更崇高的道德学了;人在自己的行为中只是以永恒的真理为目的。
151.马勒伯朗士主要著作题为De la recherche de la vérité〔《真理的探求》〕。这部书中有一部分完全是形而上学的,更大的部分却完全是经验的;例如他就从逻辑和心理学的角度讨论了视觉、听觉、想象力和理智中的各种错误。最重要的是他关于我们知识起源的看法,“灵魂的本质在思维中,就象物质的本质在广延中一样。其余的东西,如感觉、想象和意志,都是思维的变相。”真理是非创造的、不变的、无量的、永远超过一切事物的。它是由于它自身而真的。
152.洛克的哲学是很受重视的,总的讲来,它现在还是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哲学,并且在一定意义下,也还是德国人的哲学。他认为真理、知识建立在经验上面。洛克所采取的进程是完全正确的,但并不是辩证的,而只是从经验的具体事物中分析出普遍来。观念是在意识本身之内。
153.莱布尼茨在其他方面是反对牛顿的,在哲学方面也坚决反对洛克及其经验论,同时又反对斯宾诺莎。他主张思维,反对英国式的感觉,反对感性的存在,主张思维对象是真理的本质。实体有三种联系方式:(1)因果关系,即影响;(2)协助关系;(3)和谐关系。
154.沃尔夫的哲学与莱布尼茨直接联接在一起;因为这种哲学真正说来乃是莱布尼茨哲学的一种系统化,因而也被称为莱布尼茨沃尔夫哲学。
155.启蒙哲学,我们在这里要一般地考察三个方面:(一)休谟本人;(二)苏格兰哲学;(三)法国哲学。
156.在康德、费希特、谢林的哲学里,精神最近时期在德国向前进展所达到的革命是通过思想的形式概括出来了,表达出来了。哲学给自身规定了这样的任务,即把哲学的基本观念、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作为对象,并加以掌握,这就是说,对必然性的最内在意义、概念加以理解。
157.整个一般的认识我们叫做思维,特殊的认识我们叫做直观;对外在规定的内在理解我们叫做理智。
158.一切事物都应该为之而存在的就是人、自我意识,但却是作为一般的人。对于这种行为的意识,在抽象方式下,就是康德哲学。康德的哲学把本质性导回到自我意识,但是康德又不能赋予自我意识的本质或纯自我意识以实在性,不能在自我意识中揭示其存在。
159.费希特哲学的最大优点和重要之点,在于指出了哲学必须是从最高原则出发,从必然性推演出一切规定的科学。费希特提出知识〔作为考察的对象〕。费希特宣称哲学的任务是研究关于知识的学说。意识能认知事物,认知就是意识的本性。哲学的认识就是对于这种知识的知识。
160.谢林的哲学是从直接知识、理智的直观开始;但是第二步,它的内容已不复是不确定的东西、本质的本质,而是具体的绝对了。哲学按照它的本性来说应是能够具有普遍性的;因为它的基础是思维;正因为有了思维,人才是人。因此哲学的原则纯全是普遍的;如果它要求一个特定的直观、意识,如主客同一的直观或意识,这就是一个特定的、特殊的思维的要求了。
161.哲学的最后的目的和兴趣就在于使思想、概念与现实得到和解。精神越是深入自身,就越会发生强烈的对立。
162.哲学史上的诸阶段代表着不同的理念。(1)这个哲学不从理念本身出发,而从客观的、作为给予的东西出发,并把这客观的东西转变成理念;——这是〔巴门尼德的〕有或存在。
(2)抽象的思想,γος,被认作普遍的本质,不把思想当作主观的思维;——这是柏拉图的共相。
(3)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概念出现了,自由的、朴素的、概念式的思想浸透着、精神化着宇宙内的一切形态。
(4)概念被认作主体,强调主体的独立性、自在存在、抽象的分离,代表者为斯多葛派、伊壁鸠鲁派和怀疑主义:这里还没有自由的、具体的形式,而只有抽象的、纯属形式的普遍性。
(5)全体性的思想、灵明的世界、作为思想世界的世界,就是我们在新柏拉图派那里所看见的具体的理念。这个原则是一般地内在于一切实在性中的理想性,是作为全体性的理念,但不是自己知道自己的理念——这样的理念直到主观性、个体性的原则在理念中有其地位,上帝作为精神在自我意识里成为现实时才达到了。
(6)但是把这个理念理解为精神,理解为自己知道自己的理念,乃是近代的工作。为了从能知的理念进展到自知的理念,必须有无限的对立,即理念达到了意识到它自身的绝对的分裂(Entzweiung)。由于精神以客观的本质为思维的对象,于是哲学便完成了世界的可理解性,并且创造出这个精神性的世界,作为一个存在于当前的现实世界之彼岸的对象,象自然界——精神的第一个产物那样。精神的劳作即在于把这个彼岸导回到现实,导回到自我意识。要作到这一点,就在于自我意识自身在思维,并且把绝对本质认作自身思维着的自我意识。——在笛卡尔那里纯粹思维曾经作出了这种分裂或分而为二(Entzweiung)。自我意识首先把自己想成意识;在意识里面包含着一切客观的现实和它的现实性与它的对方的肯定的、直观着的关系。思维与现在在斯宾诺莎那里既是相反的又是同一的;他对于实体有一种直观的认识,不过他这种认识是外在的。其次我们就有了从思维本身开始的和解原则,扬弃了思维的主观性,这就是莱布尼茨具有表象力的单子。
(7)其次,自我意识意识到自己是自我意识,由于意识到自己,它就是独立自为的,但还只是对于对方采取否定态度的独立自为。这就是〔无限的〕[插图]主观性最初〔在康德那里〕作为思维的批判,其次〔在费希特那里〕作为寻求具体者的倾向或冲动。那绝对的纯粹无限的形式被表达出来了——这就是自我意识、自我。
(8)这个闪光照耀到精神的实体里,导致了这样的看法:绝对的内容和绝对的形式是同一的——实体本身与认识是同一的。第三,自我意识认识到它的肯定关系就是它的否定关系,它的否定关系就是它的肯定关系,换言之,这些相反的活动是相同的,这就是说,它认识到纯粹思维或存在是自我等同性的,而自我等同性又是〔自我〕的分而为二。这就是理智的直观。但是如果理智的直观真正是理智的,那就要求它不仅仅是象人们所说的那种对永恒事物和神圣事物的直接的直观,而应是绝对的知识。这种还不能认识自身的直观〔只〕是一个开端,但却被当作据以出发的绝对前提。它本身只是直观着的直接的认识,而不是自我意识。或者也可以说,它什么也没有认识,它所直观到的东西并不是一个被认识的对象,而乃是——最多可以说——美的思想,但不是知识。
而理智的直观是被认识到的,首先由于对立的东西,尽管每一面是从另一面分离开的,一切外部的现实是被认识到作为内在的。如果每一个〔外在对立中的〕东西是按照它的本质象它本身那样被认识到,那就会表明它是没有持久存在的,它的本质就是向对方过渡的运动,这一认无物静止的赫拉克利特或怀疑论的原则应该表明为对每一事物都是适用的。所以在这一意识里——即认每一事物的本质是为它的对立面所规定——就出现了一物与它的对立面的概念式的统一了。其次,这个统一真正同样可以在它的本质内认识到;它的本质作为这个统一性,同样过渡到它的反面或者实现其自身于它的对方里。自身成为他物,从而它里面所包含的对立就通过自身而出现了。第三,当然又可以说,这对立是不在绝对之中;绝对是本质、永恒的,等等。不过这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看法,只是片面地去看绝对,而对立也只被看成观念性的〔抽象的〕东西。真正讲来,对立是绝对的形式,是绝对运动的本质环节。绝对并不是在静止中,对立也不是不安息的概念;而是在它的不安息中,却又是静止的、自身满足的。——纯粹思维已经进展到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对立的真正和解在于达到这样一个见解,即见到对立推到极端,就会消解其自身,正象谢林所说那样,对立的东西是同一的,而永恒的生命即是永恒地产生对立并且永恒地调解对立的生命。——在统一中认识对立,在对立中认识统一,这就是绝对知识,而科学就是在它的整个发展中通过它自身认识这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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