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传言不可信,其实我一点也不黑

“开封有一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马汉在身边……”

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这首耳熟能详的歌说的便是北宋开封府的知府包青天,但其实,包青天除了名字与包拯相同以外,其它的包括包拯的相貌、经历、审案故事、司法程序,甚至“包青天”、“包黑子”等等称呼,都是假的。

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关于“包公”包拯的故事。

包公,本名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北宋庐州(今安徽合肥肥东)人。

包公从小家境殷实,并且特别聪明,读书非常的勤快,相貌也很英俊,并非传言中的黑脸包公。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公参加科举考试,中了进士,但由于父母年迈,他为了尽孝双亲,且遵循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两次拒绝了朝廷的任命。

后来,包公的父母相继离世,到了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包公赴京听选,并被任命为天长县知县。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忠丞、三司使等职。又于嘉祐六年(公元1061年),被任命为枢密副史(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部长)。因曾经担任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后来世人称“包待制”、“包龙图”。后于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包公逝世,被追封为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人便称其为“包孝肃”。

据史料记载,包公一生为官清廉,刚正不阿,从不攀附权贵,铁面无私,并且日断阳夜断阴,明察秋毫断案如神,惩奸除恶为民伸冤。在其任开封知府时,便改革诉讼制度,每当百姓有冤屈时,可以直达主官,这样避免了因腐败阻碍诉讼,导致状不得告冤不得伸的问题出现。

民间关于包公断案的故事有很多,接下来小编便给大家来说一说包公断案的故事。

包公审石头

包公任职期间,在端州的城郊,有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叫张小友。这天,张小友帮父亲卖完糍粑,在回家的路上,靠在一颗大树下的长方形的石头上打盹,结果身上的钱被偷了。

包公听到后,命王朝马汉将石头抬到祠堂,并对外宣告要审问这个石头。一时间,包公要审石头的消息便一传十、十传百的传开了。第二天,满城的百姓都争先恐后的来到祠堂,想看包大人如何审石头?

包公威风凌凌的坐在公堂上,将惊木堂一拍,大声喝道:“你这块石头,坐你身上打盹,就弄的卖糍粑的钱不见也,定是你偷的,快从实招来,以免受刑。”包公一连问三声,石头都沉默不言,于是包公便命人鞭打石头,石头依然不作声。这时,包公对满堂的百姓说:各位父老乡亲,这顽石偷了钱,死不承认,看其可怜,不如大家伸出友爱之手,一人赠予其一枚钱,可好?大家都同意了,于是包公命人将祠堂两边的门守好,不准任何人出去,并在大门口放了一只装了水的木桶,并带头投了一枚铜钱下去,后来便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百姓们投钱。直到有一个人将铜钱投入水中时,水中浮现了一层油膜,包公立即命人将此人抓了起来。

原来,张小友卖糍粑,铜钱上难免会沾有油渍,钱一旦投入水中,便会浮油膜,而一般人出门带钱,如果发现钱上有油渍,都会洗干净以免弄脏衣服。偷钱贼听完包公的分析,吓得面如土色,赶紧跪地认错,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引蛇出洞

有一个无赖,想要害一个老农,将一个老农家的牛舌割掉,并去包公那里告状。按照当时宋朝的法律,民间私自杀害耕田的牛是犯法的,包公知道这个老农是无辜的,便告诉老农,让他回家把牛杀了,一部分留着自己吃,一部分拿到市场上卖,换一些钱财。

老农听了包公的话,回家便把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去控告老农杀牛的事,包公微微一笑,便命王朝马汉将这个举报的人抓了起来。在场的人都蒙了,包公说,“老农杀牛是我允许的,倒是你,为什么要将人家的牛的舌头割了?”

告状的人哑口无言,惊慌失措,便承认了自己想要加害老农的罪行。原来,包公用了一招引蛇出洞,假装不知道有人要陷害老农,让无赖以为自己计谋得逞,将计就计,杀他个措手不及。

两女抢小孩

宋朝初年,在河南的王庄,李家和刘家的媳妇在同一天都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可是一个月不到,李家的孩子就夭折了,两口子秘密将孩子埋在自家的后院,并找机会将刘家的孩子偷了。

刘家的孩子丢了以后,便到处寻找孩子,后来在李家发现了自己的孩子,两人为了争夺孩子,打得头破血流,一个老者建议,让二人去开封府找包公断案。

见到包公后,两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但又没有确凿的证据,于是,包公便对二人说,“你俩抢吧,谁抢去孩子就是谁的!”

于是两人便开始抢孩子,一人拽一只胳膊,刚一用劲,孩子就疼的大哭,刘家媳妇立马松手,孩子被李家媳妇抢走了。这时包公惊堂木一拍:“大胆李氏,你为何偷刘家的孩子?还不从实招来!”原来,一个多月的孩子,嫩骨头嫩肉的,亲生的母亲不舍得用力拽而伤害自己的孩子,所以用力抢孩子的一定不是亲生的。

堂下李家两口哑口无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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