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八年,八路军的手榴弹从哪里来?

手榴弹,可能是抗日战争敌后战场上普及率最高的武器,没有之一。许多军民无枪无弹,甚至很多场合也不方便携带隐蔽性差的大刀、长矛,但一般怀里都能揣上1、2枚手榴弹,既能自卫,又能趁敌不备猛不丁地炸他个人仰马翻。曾有日伪哀叹,“土八路的手榴弹比子弹还多,让人防不胜防”。那么这数量可观的手榴弹,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从抗战爆发到1940年,国民政府曾陆续为八路军和新四军补充过一些物资。1937年8月20日,叶剑英从国民政府处领取了一批物资,包括1.5万枚手榴弹。1937年11月,太原失陷前,傅作义将军征得二战区副司令长官卫立煌的同意,将存放在太原城内的大批枪支弹药、武器装备、战略物资送交八路军,其中有不少晋造手榴弹。1938年,为感谢八路军的救命之恩,卫立煌批给八路军一批弹药,其中包括25万枚手榴弹。

随着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蓬勃发展,仅靠国民政府拨付的手榴弹和战场缴获,显然已远远不能满足作战需求。1938年10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游击战争的军火接济是一个极重要问题,每个游击战争根据地都必须设法建立小的兵工厂,办到自制炸药、步枪、手榴弹等的程度,使游击战争无军火缺乏之虞。”

此后,各敌后根据地充分发动、依靠群众,从部队调配有生产技术的战士当骨干,在根据地招聘能工巧匠,吸收城市工人技师和知识青年,因陋就简,办起了一批“边区制造所”。在设备器材上,抗日军民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白手起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手工作坊的建立,发展到拥有工作母机的中、小型军火工厂。材料的来源,主要通过统战关系,从敌占区秘密采购,以及依靠根据地群众的支援,就地设法解决。

抗战期间的,除少数敌后根据地比较巩固,敌后兵工厂在相对安定的环境中进行生产外,大部份敌后兵工厂流动性很大,在一个地方固定生产多则一、二年,少则几个月。遇有战事,人背马驮船装,运输材料转移,因此被称为家庭修械所、露天修械所、水上兵工厂、马背兵工厂。1943年初,新四军3师兵工厂在反“扫荡”时,曾化整为零,分散到各县建立五个流动车间,各自分别生产手榴弹。新四军1师和6师18旅的军工厂将车床安装在木船上,工人们吃住、干活全在船上。没有动力,就用四个人脚踏皮带轮,带动车床进行生产。新四军6师16旅还利用伪军内部的统战关系作掩护,以李明扬兵工厂的名义,隐蔽在伪军的据点塘头镇,组织40人的军工队伍,携带车床、化铁炉、大风箱及生铁、木材、硝、硫、炭等器材,进行了6个月的手榴弹生产。到抗战末期,随着条件逐步改善,我抗日根据地的军工生产,有了长足进步。军火产能最大的淮南根据地,月产手榴弹达14万枚。

敌后兵工厂生产的手榴弹,规格无法统一,但基本上是仿巩式手榴弹式样,人们统称为“边区造”。由于炸药奇缺,“边区造”手榴弹的装药普遍改为黑火药,爆炸威力大减,有的甚至一炸两瓣,杀伤力极低。可就是这样质量低劣的手榴弹,也不能敞开供应。

虽然“边区造”威力不足,但它的伟大意义,不仅在于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立足农村环境,无需近代工业基础,而且它为敌后人民战争的蓬勃开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一个老百姓虽然不一定有枪,但只要拥有了一枚“边区造”,就有勇气和能力成为一个打击敌人的游击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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