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皇帝编纂的罗马法典,成为欧洲许多国家法律发展的基础

查士丁尼皇帝编纂的罗马法典,成为欧洲许多国家法律发展的基础

查士丁尼皇帝以编纂罗马法典而闻名,该法典在其在位期间施行。查士丁尼法典保存了罗马人法学方面创造性天才的成果,后来又成为欧洲许多国家法律发展的基础。也许没有其他任何一部法典能对世界有这样持久的影响力。

483年查士丁尼生于今南斯拉夫境内的托莱索。他是查士丁一世的侄子,查士丁是个几乎没受过教育的色雷斯农民,从行伍向上爬,最终成为东罗马帝国的统治者。查士丁尼虽然也是农民出身,但受过良好教育,在其叔父的栽培下上升很快。527年无嗣的查士丁与查士丁尼共执朝政。从查士丁死后至查士丁尼自己于565年去世止,他一直是唯一的皇帝。476年,也就是查士丁尼出生后的第七年,西罗马帝国在日耳曼蛮族的猛烈攻击之下最终灭亡了,只有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完好无损。查士丁尼决心重新征服西罗马帝国的失地,重振罗马帝国,他在位期间的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这个目标之中。他的这一目标部分实现了,因为他确实经过努力从蛮族手中重新夺取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一部分。

然而,决定查士丁尼在本书中位置的因素主要的并非其赫赫战功,而是他在编纂罗马法典中的作用。早在即位之后的528年,査士丁尼即成立了一个机构,修订帝国法典。其成果于529年首次公布,经修改后于534年正式生效。同时,以前施行而又未包括在此法典中的律令一律取消。这部《法典》成为《査士丁尼法典》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叫作《学说汇编》,它概括了著名罗马法学著作的观点,也具有权威性。第三部分是《法学总论》,基本上是法学学生的教科书或手册。最后,《法典》颁行之后由查士丁尼发布的法律都收入《新律》之中,《新律》在查士丁尼死后才发表。

查士丁尼本人忙于战事和政务,当然不可能亲自起草《査士丁尼法典》。査士丁尼敕命进行的编纂工作实际是由一些法学家在大律师和法学专家特立波尼安的监督下进行的。查士丁尼是个精力无比充沛的人,他也尽了相当大的努力进行改革,其中包括取得了一定成功的反对政府腐败运动。他鼓励贸易和工业,进行大规模的公共建设。在他治下,许多堡垒、修道院和教堂得以修建或重建。这些工程及战争使赋税剧增,民怨四起。532年发生了一次暴动,差一点推翻了他的统治。将暴动镇压下去后,查士丁尼的统治总的说来是稳固的。但是565年他死去时,仍有很多人为之欢呼。

查士丁尼得到了他能干的夫人西奥多拉的很大帮助,这里介绍一点她的情况是恰当的。西奥多拉生于大约500年。她年轻时是个演员和名妓,有私生子。她在20多岁时遇到査士丁尼,成了他的情人。525年,即查士丁尼登上皇位之前两年,他们结了婚。査士丁尼意识到他妻子的突出才能,她成了他的主要顾问,受命处理各种外交任务。她对他的立法有相当大的影响,其中包括一些提高妇女权利和地位的立法。548年她的去世是查士丁尼的巨大损失,尽管他余下的17年统治也相当成功。西奥多拉聪明而又美丽,是许多艺术作品的题材。

查士丁尼在本书中的位置主要取决于《査士丁尼法典》的重要性,这部法典对罗马法加以官方的阐述。因此,数百年内它在拜占庭帝国具有重要地位。在西方,它基本上被遗忘了大约五年。然而在大约1100年,对罗马法的研究重又复兴,尤其是在意大利的各大学内。在中世纪,《查士丁尼法典》是大陆欧洲法律体系发展的主要基础。采用这一体系的国家现在称为罗马法系,是与英语国家一般通行的普通法系相对的。《查士丁尼法典》在任何地方也没有被完全采用。然而其许多部分被吸收进民法,施行于欧洲的许多地区,成为法律研究、训练和研讨的基础。由于许多非欧洲国家实际采用了罗马法的某些部分,因而《查士丁尼法典》的影响是相当广泛的。

尽管如此,过高估计查士丁尼法典的重要性也是错误的。罗马法发展的重要影响除了《查丁尼法典》之外还有其他的来源。例如,有关契约的法律更多地是来自商业的实践和商业法庭的判决,而不是来自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也影响了罗马法。当然现代欧洲的法律和法学体系已经全部大大改观。今天,大部分罗马法系画家的实体法相对而言与査士丁尼法典已无多少相似之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