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什么人对皇上自称臣,什么人自称奴才?

今天看来,臣无疑比奴才听起来有面子,在清朝恰好相反,自称奴才比自称臣显得与皇帝更亲密,是更高一等的荣光。

举个例子:乾隆三十八年,天保、马人龙共上一道奏折,天保是满人,马人龙是汉人,两人联合署名,因为天保在前,所以写作“奴才天保、马人龙”。乾隆立即下旨阻止道:

“今天保、马人龙之摺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为指示,恐此后转相效尤,而无知之徒,或因为献媚,不可不防其渐。嗣后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着一体称臣,以昭画一。”

乾隆的隐意是:未免汉人因为邀宠称奴才,所以今后满汉上奏,宁可全署名为‘臣’。这便是所谓的:不欲汉人之称奴才,而以满人迁就汉人也。故满人称奴才,有时可以称臣;汉人称臣,无时可以称奴才。

但其实这个观点是不太准确的。

关于称臣和称奴才的问题(满文写amban---臣、aha---奴才),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抛开时期谈称呼,就是耍流氓……称臣和称奴才定制和未定制的时期,分界线在乾隆朝。而乾隆朝是怎么规定的?引用一下橘子的博文:

对于满臣,乾隆二十三年上谕:“满洲大臣奏事,称臣、称奴才字样不一。著传谕,嗣后颁行、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摺奏,仍称奴才,以存满洲旧体。”

对于汉臣,乾隆三十八年上谕:“(汉臣以及满臣公折)武员即官至提督亦称奴才,此乃向来定例。”于是臣与奴才正式形成定例。

简单说:满文臣公事称臣私事称奴才,汉文臣公私奏事一概称臣。武臣无论满汉无论公私,一概自称奴才。这个制度一直履行到晚清。不过事实上也偶然能见到极个别的个例。

这就是关于何人、何时称臣及称奴才的终极规定了。

下图是法海上的一个满文请安褶(部分):

法海,此法海并非“不懂爱、掉下来”那个法海,隶属满洲镶黄旗。而这个折子是个纯纯粹粹的请安褶——全文翻译过来大概是这样的:

奴才法海恭奏:

为请安事,奴才法海我跪请圣主万安。为此谨奏。

雍正元年十二月二十三

而在左手边第二列那个地方,雍正涂改之字,就是aha(奴才)一词。上面写的两个字hafan tušan,意思是“官员、职务”,就是说让他先写官员、职务,然后又在圈起来的aha一词旁边写了amban(臣)字——其实就是把“奴才”改成了“臣”。

而且雍正还批示“如此得体”这四个汉字给法海……

足以说明,在雍正眼中,起码朝廷大员,无论满汉旗民,无论满语汉语,都是不宜称奴才的。这绝非是通常所误解的那样,因为奴才“更为亲密”,所以不许汉臣使用这个词。

乾隆也说过:

“臣仆本属一体,均系奉上之称,字义虽殊,其理则一。满汉臣工自称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虽满洲大员,亦一例称臣,而满洲督抚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称为卑而近,称臣为尊而远也。即如满洲大学士在朕前亦自称奴才,而汉人虽丞簿末秩引见亦皆称臣,岂丞簿汉员,因此遂得谓尊于满大学士乎?朕抚御臣民,并无歧视,而朝廷体统,本自尊严,又岂因臣下之称奴才而尊崇有加,称臣而体制有减乎?朕于此等事从不计较,即汉人中间有于召对时称奴才者,亦并无嘉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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