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亲王奕誴的后人在宗室中有什么地位,对其有何影响?

导语:清代亲王奕誴的后人在宗室中有什么地位,对其有何影响?

奕誴出继其叔绵恺为嗣,在宗法关系中已不属于道光帝的子孙,由于奕誴本人是道光帝第五子的原因,仍被同治帝、光绪帝待以亲叔之礼。但奕誴去世后,其后代在宗室中的地位发生了一些改变。从爵位上看,奕誴后人的爵位是以郡王为基础降等承袭。作为宗室,爵位是血缘与地位最重要的体现形式。按照清代的礼制,宗室封爵共分为十二等,但由于清王朝立国之初并未像明代一样对皇子及诸王之子应授爵位进行明确规定,导致清朝初期皇子爵位差别很大。爵位高者封王,低者仅仅为镇国公、辅国公。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清代爵位的封授制度逐渐完善。

从清朝中期开始,皇子的爵位逐渐固定,除追封及生母有罪的皇子外,始封爵位均为王爵。由于清代宗室爵位采用降等袭封的原则,亲王爵位的承袭与郡王爵位的承袭差别巨大。按照《大清会典》的规定,“亲王以下,除以一子袭封外,诸子至二十岁例得推封。亲王余子封不入八分辅国公,亲王侧福晋子封二等镇国将军,别室所居妾滕子封三等辅国将军;郡王余子封一等镇国将军,侧福晋子封三等镇国将军,别室所居妾滕子封三等奉国将军。”这里所说的余子是嫡福晋或继福晋所生的嫡子。在道光帝的九位皇子中,只有奕誴、奕䜣、奕譞三人受封亲王。奕䜣由于长期参与朝政,对晚晴的政治局势作出巨大贡献;奕譞由于是皇帝本生父的关系,其亲王爵位均得以世袭罔替。而奕誴之亲王爵位并未被加恩“世袭罔替”,而是降等袭封,因此对比爵位的承袭,只能以惠亲王的爵位作为参考。

晚清近支宗室降等袭封的亲王爵位,只有惠亲王与惇亲王两支。同治三年,惠亲王绵愉去世后,其子被分别授予爵位,“奉恩镇国公奕详,于百日孝满后承袭郡王;不入八分镇国公奕询、奕谟均著加恩晋封奉恩镇国公。”而反观奕誴诸子的封爵,却并不那么显赫。光绪十五年,惇亲王奕誴去世后,朝廷并未对奕誴诸子进行授爵,而仅仅下令“载濂著即承袭贝勒,并赏加郡王衔。”并未给奕誴其他诸子晋封爵位。奕誴诸子爵位的晋封是在光绪帝大婚后进行的,“二等镇国将军载澜著封为不入八分辅国公,散秩大臣载瀛、载津著封为二等镇国将军。”很明显,惇亲王之子的爵位相比于惠亲王之子有很大的差距。

从袭封爵位的角度看,惠亲王、惇亲王爵位均为降等承袭,但奕详袭封惠亲王爵位时,降一等为郡王,而载濂袭封惇亲王爵位时,降两等为贝勒,虽加郡王衔,但毕竟不是郡王。这种特殊的降等袭封,虽不符合清代规定,但符合奕誴子孙的身份。惇亲王爵位最初授予嘉庆帝第三子绵恺,按照清代爵位袭封的惯例,绵恺之子本应降等袭封为郡王。但由于绵恺无嗣导致奕誴出继,由于奕誴本是皇子,仍然被晋封为亲王。

​从法理上看,奕誴的亲王爵位是由其皇子出身而来,并非承袭自绵恺,这就造成奕誴的实际爵位与应袭爵位形成错位关系。奕誴去世后,其爵位的错位得到纠正,其子载濂在血缘上与光绪帝已属同祖兄弟,在宗法上,则属同曾祖兄弟,皇帝并不会加恩予以高爵,故载濂在承袭爵位时以郡王爵位为基础降等袭封,也在情理之中。

清代亲王袭爵,除世袭罔替的十二家外,一般均采用降等袭封的方式。因皇帝的特别恩赏仍袭亲王的情况并不少见,但降两等袭封贝勒的情况在清代十分罕见。清代虽无相关规定,但乾隆帝曾经说过,“王公等应袭封爵,原当视其祖功宗绩如简亲王、信郡王等王爵,具系我朝定鼎之初,伊祖宗竭诚宣力,懋著动劳国家锡爵报功,承袭罔替,令伊子孙世世膺受朝廷沃泽,传之无穷,此断不可降等者也。虽间有如平郡王因庆恒获罪,暂降为贝子者,然不过就伊一代而然。若再应承袭时,即仍当袭封郡王。”虽然这一例子与惇王爵位降等袭封并不完全相同,但其思想是相同的,即宗室的爵位是可以暂时出现与应授爵位不符的现象,并在袭爵时予以改正。

由此来看,奕誴出继绵恺为嗣后,虽然在宗法关系上与帝系疏远,但由于血缘关系与帝系较近,故其本人在爵位、待遇层面仍被当做道光帝亲子。但其子孙由于血缘关系和宗法关系的逐渐疏远,不再被当做皇孙看待,而按其出继后第三代应承袭之爵位对待。从这一层面上看,奕誴的亲王爵位和其所享有的礼遇更像是对其个人的赏赐而非对其整个家族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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