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竟然在位期间要轻征薄敛,与民休息,这是为何?

导语:朱元璋竟然在位期间要轻征薄敛,与民休息,这是为何?

朱元璋在起义之初,也是照一般农民军那样,以劫富或强征的办法来解决给养问题。他在渡江作战中,着令乡村百姓交送粮草,称为“寨粮”。朱元璋军令规定,凡有驻守任务的部队,每隔四十天可以支取一次月粮,出征部队行军时不发给口粮,“凡入敌境,听从稍粮。若攻城而被抗拒,任从将士捡括,听为己物”。“稍粮,也就是寨粮。所谓捡括,就是随意抄掠财物。朱元璋的著名部将常遇春等,对这种办法很是反感,认为寨粮没个定数,老百姓受不了,是“害民”之举。

至正十五年(龙凤元年,1355年)六月,朱元璋攻下太平,当地名儒李习、陶安带着父老出城欢迎。陶安曾建议朱元璋不杀人,不烧房屋,东取集庆(今南京)作为战略基地,然后逐步扩充力量,稳扎稳打,收取民心,平定天下。朱元璋听了颇以为然,任命他为大元帅府令史。至正十八年(龙凤四年,1358年)十一月,朱元璋亲率大军由宁国攻婆州,道经徽州,儒士唐仲实一面称颂朱元璋“英明神武,驱除祸乱,未尝妄杀”,一面又指出:“以今日观之,民虽得所归而未遂生息。”

​朱元璋解释说:“我积小而费多,取给于民,甚非得已。”事实也确实如此,朱元璋在此同时,已开始军垦屯田。十二月,克姿州,“既入城,首下令禁敢军士刻掠,民皆安堵。”在此后几年,军屯已见效益,到至正二十年(龙凤六年,1360年)闰五月,朱元璋通令各县禁止征收寨粮,并开始逐步建立各种正规的税收制度。

至正二十一年(龙凤七年,1361年)二月,朱元璋立盐茶课,置宝源局。定盐税“每二十分而取一”,“每茶一百斤,输钱二百”。是岁,“铸钱凡四百三十一万。”至正二十四年(龙凤十年,1364年)正月,朱元璋称吴王,在不改变原来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制定赋役制度,规定:“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四月,令“凡商税三十取一,多者以违例论”,这些规定说明,朱元璋的所辖地区开始有了划一的税制,提供一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对社会民生的安定起了保护作用,有利于农业、手工业和商品交换的发展。至正二十七年(吴元年,1367年)正月,朱元璋下令:“东南久罗兵革,民生凋敝,吾甚悯之。且太平、应天诸郡,吾渡江开创地,供亿烦劳久矣。今比户空虚,有司急催科,重困吾民,将何以堪!其赐太平田租二年,应天、镇江、宁国、广德各一年。”

一三六八年正月,他即帝位于南京,随即诏遣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往定税额,此外毋令有所妄扰。”朱元璋再三告诫臣下,“兵革之余,郡县版籍多亡,过制之取,民多病焉,”故“善政在于养民,养民在于宽赋”。他面谕全国州县百官:“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夭下初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安息”。朱元璋深知,“弦急则断,民急则乱”要做到长治久安,就必须让人民不致饥寒,要照顾他们的经济利益。他说:“君舟民水,载砚不常,敢不畏哉!”由此可见,朱元璋的轻征薄敛政策,自有了根据地起到成为明朝开国皇帝,始终是一贯的,在初以联合农民共同反抗元朝腐朽统治为宗旨,到后来就转化为害怕农民造反的恐惧心理所主宰,但不论怎样,在客观上是符合深受苦难的广大农民利益的。

元朝末季,官吏贪污日甚,政府贿赂公行。地主豪强残民以逞,广大人民有冤无处可诉。朱元璋对此十分仇恨。他在洪武元年,就提倡“帷廉者能约己而利人”,要州县官们守廉恤民。洪武二年,他又告谕群臣说:“尝思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恨之。故今严法禁,但遇贪官污吏,盆害吾民者,罪之不恕。”众所周知,朱元璋是以惩治贪污的严酷著称的,以刘福通、韩林儿为首的红巾军,在反元的斗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红巾军”不知巩固和建设根据地,往往攻下城邑,弃而不守,被元兵随后重占。这种流寇式行动,使他们逐渐削弱以至最后被消灭。其中毛贵一支,虽有不同,但他在山东屯田的收效也不大。

这种形势,使朱元璋以巩固根据地为中心的种种经济措施,显得更为突出,能后来居上,转弱为强,最后完成了推翻元王朝的历史任务。自秦末陈胜、吴广揭开中国农民大起义的历史序幕以来,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直至元末等几百次农民起义中,朱元璋的朴素的根据地政策,以军事上先巩固所占地区为中心,不搞流寇主义,重视恢复根据地的农业生产,推行军垦屯田,调整土地关系和轻征薄敛,与民休息,争取民心等等措施,虽然其中某些部分,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军曾经做到过,但从他整个经济政策而言,却是史无前例的。当然,朱元璋在元末农民战争中所实施的经济政策,有它的历史和阶级局限性,但成为朱元璋最后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因素,却是无可置疑的,其中的某些方面也可归入我国历史上人民斗争的宝贵遗产。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