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郑报融媒收集编辑:保险公司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通讯员 周晗
自家爱车被撞破损,对方无力赔偿或拒绝赔偿,如果购买有车损险,车主可以通过保险理赔轻松弥补自身损失,但保险公司在向车主先行赔付后,向责任方追偿却遇到各种难题。不过,今天,记者获悉,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已帮这家保险公司要回追偿的21万元。
2014年3月,被告吕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新村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新郑市中华路与新村大道交叉口处,与沿中华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靳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事故,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后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吕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靳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达成一致协议,吕某故意拖延拒绝赔偿靳某车辆维修费用。
为减少麻烦,靳某转而按照车损险相关约定,向承保自己车辆的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顺利拿到赔偿款32万余元,同时,靳某将自己对吕某的索赔权利转让给了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吕某追偿事故车辆损失赔偿。
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将吕某告上法庭。
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吕某赔偿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各项费用共计2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吕某未按照判决要求履行赔偿义务。
2016年11月,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吕某,吕某以各种理由外出躲藏,拖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后执行干警通过查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吕某在新郑某小区有一套房产,便依法予以查封、评估,并张贴了腾房公告。吕某最终迫于舆论及法院强制措施的压力,于今年5月将全部案件款21万余元支付给了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一件历时一年半的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最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