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侵权案二审判赔 普通人使用该表情包是否侵权?

艺龙网擅自使用葛优躺表情包用作商业用途一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程序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定论:认定艺龙网擅自使用葛优躺表情包,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判决赔偿葛优7.5万元人民币、微博道歉置顶72小时。

用表情包怎么就侵犯了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表情包是否侵犯权利人的肖像权,主要看表情包形象是否构成权利人本人的肖像内容,以及表情包使用者是否将表情包用作商业用途。如果一般社会公众看到表情包内容后,除了联想到权利人表演的剧目和担任的角色外,也不可避免地将表情包形象与权利人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同时,该表情包与表情包使用者的业务联系密切,有明显的广告宣传行为时,法院一般会认定为表情包使用者侵犯了权利人本人的肖像权。

在艺龙网“葛优躺”一案中,艺龙网对“葛优躺”图片多次使用,与其业务联系密切,有明显的宣传行为,属于商业性使用,其行为构成侵权。

普通人为了好玩使用该“表情包”是否侵权?构成侵犯肖像权一般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社会公众可以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二是具有商业性质。普通人为了好玩而使用“表情包”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是,每个人对表情包的容忍程度是不同的,如果被使用的人认为自己的形象被丑化而要求停止使用,也应当尊重被使用人的意愿。

问法网律师提醒:肖像权是人格权,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权利人有权不允许他人使用。即使是非商业使用,权利人如果不同意使用,即便不要求索赔,也可以要求停止使用。因此,使用表情包有风险,传播更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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