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木马还是怪人?镇江一行人撞上路边旋转木马,造成压缩性骨折!

“都怪你那旋转木马没装护栏,我这才撞上的!我住院花了那么多钱,这笔钱应该由你出!”

“我的旋转木马是固定的。你是自己走路时被转动的木马撞到,也没有人推你呀。应该是你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嘛!”

这是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当庭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来前不久,行人在行路途中被没有护栏的旋转木马撞到,受伤入院治疗。出院后,行人将旋转木马的经营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今年3月24日上午,丰敏(女,化名)到新区大路镇集市游玩。热闹的集市吸引了丰敏的全部注意力,一没留神,她不慎被旋转的木马撞到了。

“哎呀,这木马怎么没有护栏啊,撞得我好疼啊!”被撞的丰敏立刻痛得蹲下了身。“您别着急,我这就送您去医院!”看到有人被撞到,旋转木马的经营者殷安(男,化名)立即停下了木马,第一时间将丰敏送到大路镇医院治疗,后转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丰敏的L1椎体压缩性骨折。4月8日,丰敏好转出院。

期间,丰敏共支付医疗费用5171.07元,并支付给护理人员1650元。殷安在丰敏住院期间支付给丰敏800元补偿。

可出院后,丰敏越想越不是滋味:“要不是那旋转木马没装护栏,我哪能受这茬罪?我受伤住院的损失都该让他赔!”

于是,丰敏找到殷安,要求他赔偿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丰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法院审理认为

殷安在旋转木马周围未设置安全护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他应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丰敏对周围安全未尽审慎义务,也应承担30%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殷安赔偿给丰敏4774.75元,扣减他已支付的800元,殷安应支付给丰敏3974.75元。双方都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此案现已生效。

文字 | 任偲佳 范海罡

编辑 | 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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