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公交车失控撞树,路桥一男子因拉拽司机被拘

2018年10月10日,路桥一男子因公交车乘过站与司机发生口角,并在行车过程中拉拽司机,致公交车撞上路边行道树,路桥警方依法对行为人林某(男,60岁,金清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当天下午,林某在金清镇人民广场站坐上前往横街的331路公交车。当车子开到湖头站时,林某突然起身来到司机身边,提出自己坐过站了,要求立即靠边停车。

司机以未听到下车铃声和车辆必须到站停靠为由,拒绝林某的要求。林某闻言大怒,坚决声称自己按过下车铃,是司机没有听到。

林某见司机没有停车的意思,就猛地上前拉拽司机右手大臂上的衣服。

司机因突然被拉拽倾斜而猛打方向盘、急踩刹车,公交车撞上了路边的行道树。事故发生时,公交车上的三名乘客惊恐万分,所幸没有伤亡。

目前,林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路桥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路路有话说

拉拽、撕扯正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或与驾驶员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属高危行为,会导致车辆失控危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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