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水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力。11月22日下午,即墨法院以“非医保用药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审核与认定”为议题开展法官论坛活动,即墨法院党组成员于宗学,社保局、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保险公司代表出席,即墨法院民四庭全体干警参加座谈,会议由民四庭庭长王明光主持。
王明光庭长介绍了非医保用药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应用;社保局相关人员围绕非医保用药的涵义和认定范围以及如何审核非医保用药进行了讲解;保险公司代表介绍了非医保用药在保险理赔中的审核和认定;民四庭审判法官从证据规则方面讲解了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如何认定非医保用药。与会人员就非医保用药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审核与认定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非医保用药在保险理赔中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各方对非医保用药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审核与认定达成了共识,对“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保险条款的性质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邹媛媛
编辑:董楠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