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相互攀比、“耍酷”,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机动车有蔓延势头,
而家长宠爱放任,
看是爱实是害,
看了下面的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12月24日傍晚7时,青少年陈某在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的带领下坐上了警车,此行他要去往梧州市拘留所被行政拘留5天,原因是他无证驾驶燃油两轮摩托车。
事发在11月14日晚19时30分,陈某放学后驾驶着一辆无牌摩托车搭载着另一名同学在左侧机动车道内行驶,当时下着小雨,陈某在驾驶过程中不慎打滑,连人带车向右侧车道方向滑倒,而此时正在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一辆桂D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因避闪不及也滑倒在地,导致摩托车上的两人均受了轻伤,随后,陈某马上帮助伤者拨打120前来救援。
接到警情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置。经查证,陈某无证驾驶两轮机动车,因操作不规范而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警依法对陈某罚款300元,处5日行政拘留。
经事故认定,虽然雨天路滑是造成该事故的客观原因,但根本原因在于陈某违反交通规则无证驾驶,从而间接造成摩托车骑乘人员滑倒受伤的事故后果,因此在这起事故中,陈某负主要责任。据陈某供述,之前就一直驾驶着这辆两轮机动车,从来都没有出过事故,而且对驾驶操作也比较熟练,所以他就一直没有去考驾照。陈某说:“事发当天虽然下雨,但他认为自己可以安全地驾驶车辆,只要不故意超车,开慢一点,应该是不会出事的。”
在经历此事后,陈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虚心接受交警的教导,并服从行政拘留的安排。陈某说:“我现在知道无证驾驶是违法的,我违法了就应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这次是教训吧。”
对于这起事故,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邓世立表示,经过系统学习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后考取驾驶证,才具备驾驶资格上路行驶,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人人都需要遵从。如果在具备驾驶证,车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保险理赔才能得到保障,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事故责任,这无论是对自身还是他人都是一种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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