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占车不交“承包费” 柳北法院依法拘留六名被执行人

柳州市多名出租车司机以运营市场受到网约车冲击为由,一直拖欠车辆承包费。近日,在柳北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措施震慑下,这一系列案中,有10名司机主动履行,6名司机被拘留十五日。

去年8月,柳州市通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通通汽车公司)将欧阳某某、张某等30名司机分别起诉至柳北法院,要求他们支付拖欠公司一年的出租车车辆承包费和违约金。柳北法院经审理判决,每起案件的被告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客运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分别要向通通汽车公司支付金额九万到十二万不等。

判决生效后,这些被告都没有履行支付义务。今年一月,柳北法院依法立案执行这15起案件,但时至今年年底仍有部分被执行人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主动履行车辆承包费。

12月26日,柳北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人通通汽车公司报来的线索,涉案被执行人欧阳某某、张某、陈某等16人将会在柳北法院出席庭审。原来,这批出租车司机2018年的车辆管理费也未主动缴纳,此次庭审是针对2018年拖欠的管理费进行的诉讼庭审。

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称:“这些出租车司机现在使用着公司的车,却不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给付管理费,自己将管理费占为己有,有的司机甚至已在其他出租车公司开车,有收入也不愿意履行义务。”

柳北法院执行法官协同法警立即在法庭门口等候,待庭审结束后组织双方进行执行谈话。谈话过程中,被执行人辩称:“现在运营市场受到网约车冲击,无法缴纳管理费。”执行法官严厉告知各被执行人:“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受合同约束,也意味着由此产生的行业风险、经营风险都会伴随产生,不能只因为受到网约车影响而不主动履行自身义务,如果造成违约则必然会承担法律后果!”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法律的震慑下,通通汽车公司与十人现场达成了和解协议,十名被执行人承诺会按照和解协议主动履行拖欠的车辆承包费,而另外欧阳某某、张某、陈某、周某、兰某、左某等6人仍然“坚持己见”认为网约车入市引起的锅,自己不背,不做还款计划甚至直接拒不履行。

当天下午,柳北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对欧阳某某、张某、陈某、周某、兰某、左某等6人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年关将至,是法院与老赖斗智斗勇的关键时刻,也正值解决“执行难”关键时期,柳北法院执行法官告诫各被执行人:各行各业都有其利益所在,但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必须认清行业潜在的风险和危机,一旦签订了合同,就必须遵照合同约定履行,妄想将责任和债务转嫁而逃避执行,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韦林汕、陈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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