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小店“商标侵权”官司的反思

上个月,株洲市荷塘区经营一家小商店的魏先生,突然接到电话,通知他去法院领取传票。原来,他店里售卖的中华牌铅笔涉嫌“商标侵权”,厂家向他索赔上万元赔偿款。而魏先生进一步了解到,最近几个月,株洲市有数百家便利店、烟酒店、小超市,都陆续接到了法院传票,案由都是“侵害商标权纠纷”,涉及红酒、剃须刀、打火机等等。这在株洲市零售行业引发震动。由此引发社会讨论。那么,这一密集诉讼官司引来了怎样的思考?来看记者的调查。

经营了近十年小店,株洲市荷塘区金惠食品店的魏老板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因为一支铅笔而接到法院的传票,案由写着“侵害商标权纠纷”。

接着,魏老板收到了中华牌铅笔生产企业,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律师打来的电话。

魏老板告诉记者,对方律师表示如果选择私了的话,价钱可以再商量。于是魏老板选择了和平解决。与原告达成庭外和解之后,魏老板支付给原告委托代理律师共计5737.5元,算是解决了这一纠纷。

谁知道,没过多久,又一张法院传票被快递送到魏老板妻子手上,一同被送来的,还有公证书、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公证书上附有店面照片、购买小票和涉嫌侵权的产品图片,以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鉴别书。

漆女士称自己很委屈,坚称自己在进货前询问过店家是否正品,产品的包装内也有飞科的售后服务卡,并不知道自己一直出售的是假冒伪劣产品。

这一次,漆女士的店被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索赔共计3万元。

几乎是同一时间,株洲市石峰区名叫快乐惠的一家超市也因相同理由,收到了来自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快乐惠超市的老板告诉记者,他在拿到传票之前都不知道侵权是什么概念,传票中标注的产品电机无标识,电机无绝缘套管等说明也都看不明白。

这些收到传票的老板很快发现,株洲已经有不少商户收到了类似的法院传票,开庭时间集中在10月、11月、12月。而很多被起诉的零售商,对“商标侵权”这一法律概念还一无所知。

这位店老板因出售假冒的“百得”牌打火机被诉“商标侵权”。而他已经完全记不清,公证书里的30多支打火机到底是什么时候被谁买走的。

在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的这家宜佳便利店,老板娘已经收到了3张被诉“商标侵权”的法院传票。

目前,老板娘已经与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庭外和解,支付给对方委托代理律师7150元。面对剩下的两份起诉书,她仍然一筹莫展。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的委托代理律师。

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毕天表示这些收到法院传票的商家主要还是存在售假的情况,同时进货单据不够完整。如果被告商家有进货单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助商家去追加被告,如果证据不全的,事务所也可以提供方法来告诉商家怎么样来补强证据。

而商家告诉记者,公证的产品早在三四月份就被买走了,他们很多都没有保留单据。留有单据的,当时也没有要求对方盖章、签字。如今再拿单据去找批发商,他们会承认吗?

漆女士找到了给她供货的批发商,但是这家批发商老板并不承认出售假货,也拒绝重新盖章。

不过,记者发现,好几家批发门店,现场也无法提供正规的进货渠道和单据。

虽然一些零售商向记者诉说,自己是被批发商所蒙骗了,也是受害方。但事实上,多数被诉“侵权”的零售商,在进购这些产品之前,没能履行审查义务,寻找正规供货商,进货的时候,也缺乏索要正规票据的意识,这就导致他们在应诉时,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副局长严琳告诉记者,《商标法》也规定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能说明提供者的,是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的。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株洲多数被诉零售商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没有及时索证索票,在接到法院传票之后,有些商户就选择了与原告方达成庭外和解。

不过,在经历这些事情之后,现在许多零售商已经提高了自己主动索要票据的意识。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提醒广大商家,司法者在认定商标侵权的时候主要是依靠证据来认定的,所以作为零售商 一开始就要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贪小便宜,从非正规渠道进货以后仍然予以销售,这样很有可能就已经在商标侵权,一旦权利人找你索赔,你就会陷入侵权困境,可能会支付更多的成本,对自己的经营行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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