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查获假烟3100条 案值18万余元

近日,昌宁县公安局成功破获1起非法经营卷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假冒伪劣卷烟共计3100条,涉案价值18万余元,缴获涉案车辆5辆。

1月14日,昌宁县公安局在工作中获悉:有一伙人经常从瑞丽中缅边境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回保山贩卖。获取线索后,昌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线索进行全面分析,并迅速锁定该犯罪团伙的人员情况。经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昌宁县公安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于4月18日在龙陵县高速收费站、龙陵服务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刘某花(女,43岁,保山市隆阳区人)、杨某忠(男, 50岁,德宏州瑞丽市人)、张某良(男,48岁,成都市人)、吴某菊(女, 35岁,保山市隆阳区人)、赵某成(男, 35岁,保山市隆阳区人)抓获。当场从刘某花驾驶的“本田”越野车上查获“红山茶”卷烟550条,“软红河”卷烟250条;从杨某忠驾驶的“三菱车”上查获“软红河”卷烟750条;吴某菊驾驶的微型车上查获“硬红河”卷烟488条、“红山茶”卷烟300条;从张某良驾驶的小型越野车上查获“硬红河”卷烟762条,共计查获各类卷烟3100条,案值18万余元。该批卷烟经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初步鉴定,均为假冒伪劣卷烟。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保山微报

编辑:姜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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