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重大诈骗案宣判!7人被判刑!

2019年4月25日上午,新化法院公开宣判李某宇等7人利用“博雅商城”“蓝光娱乐宝”等网络平台实施诈骗一案。一审判处李某宇、伍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悉数获刑,并在各自犯罪金额范围内共同退赔本案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8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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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在章某捷的指导下,李某宇、伍某每人出资一半,购买了“博雅商城”平台、第三方支付账户、银行卡等工具,请了被告人李某辉、李某才、王某军和在逃人员李某阳、周某兵、周某當业务员,利用“博雅商城”平台实施詐騙,被告人李某佳为他们煮菜做饭。被告人章某捷另租一套房单独操作一個名叫“蓝光娛乐宝”的平台实施诈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宇、伍某、章某捷、李某辉、李某才、王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微信、QQ、虚假理财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某佳明知被告人李某宇等人在实施电信诈骗而为其提供生活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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