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北,司机的这个举动被罚直视1小时......

很多开车的人,在会车的时候,最讨厌对方车辆开启的远光灯。近日,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位司机因对方使用远光灯导致自己车辆发现事故,为了报复对向行驶的大车,面包车司机在前挡风玻璃上加装了一个“远光”克星,这种做法是否可取呢?

4月24号晚上8点多钟

高速交警襄州大队民警

在福银高速公路襄阳北收费站执勤

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

车上装的一个东西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发现面包车前挡风玻璃上

装有一个吸盘式爆闪灯

当民警将该装置接上电源后

爆闪灯放射出刺眼的强光

几秒钟就让人完全看不清前方路况

面对民警的质疑

驾驶员张某说出了实情

在前些时候与其他车辆会车时

因为对方没有关闭远光灯

差点与对向车道的大车发生事故

心气不平的张某

就在网上买了这个号称

“远光”克星的爆闪灯

一般是对向大车开启远光灯后

自己才把这个“远光”克星打开

对于张某的做法

民警打开张某车上的爆闪灯

让张某在车前对视一个小时

面对面感受远光灯

给对向车辆带来的危害

由于查获前张某并没有开启远光灯

考虑到张某认错态度诚恳

并主动将爆闪灯撤除

民警最终对张某进行

批评教育后将其放行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最短也要持续2秒左右,在这数秒之间,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夜间司机遭遇远光灯,相当于蒙眼行驶近100米。

滥用远光灯,造成的损失数不胜数

远光灯的危害

小编不止说过一次!

总之

在市区开远光灯非常不道德!

所以每个车主都要小心驾驶

对于远光灯

最好就是尽量减少夜晚开车

减少危险的发生

来源:襄阳交通广播动力890

编辑:杨玲玲

审核:孙滨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