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头警讯】南头某男子酒后殴打他人还袭警,结果悲催了......

周末放假

朋友聚会

少不了去

饭店、酒吧、KTV

但是,有那么一些人

喝酒前,我是属于世界的

喝完酒后,世界是属于我的

这不,南头某男子

醉酒后就控制不住自己行为举止

事情是这样的:

2019年4月7日23时许,南头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事主王先生报称:其在穗西滨江路被他人殴打。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理。

经了解:事主王先生其在将军某娱乐场所用轿车以30元价格拉一名男子到该处,不料该男子非但没有给钱还殴打其后跑入出租房。

民警遂依法口头通知该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谁知满身酒气的他不但不配合调查,还骂骂咧咧口出狂言。期间,其家属劝其配合公安执法,他完全不听,仍言语粗俗脏话连连。

多次警告未果,民警欲上前将其制服,然而,该男子似乎在酒精的作用下失去了理智,开始向警务人员挥拳,导致警务人员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审讯,该名男子为王某(男,42岁),其表示当晚喝醉,并不记得所发生的事情,拒绝承认殴打他人和袭警行为。当民警把证据放在他面前后,其表示后悔,不应该喝酒无节制导致头脑不清楚,但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目前,王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南头公安始终对各类

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对暴力抗拒执法、袭警犯罪,

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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