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喊家人和员工聚餐!结果在饭桌醉酒身亡 父母索赔一桌人100万

好朋友在一起吃饭,有时候难免会弄点酒热闹热闹,要是有人喝醉了,出了事,同桌的人该不该赔偿呢?

前不久,南通市港闸法院就判了这么个案子,醉酒身亡的26岁小伙程某年迈的父母把和儿子一起喝酒的同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多万。

据了解,死者26岁小程,生前在一家小吃店做厨工,去年中秋节那天,小吃店老板沈某在晚上打烊后,喊了家人和十来个员工一起聚餐,六个人喝了差不多三瓶白酒,聚餐结束的时候,小程没法子自己站起来、也不好跑路,明显是喝醉了,大家把他送到医院抢救,不过无力回天。

小程的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同桌的十个被告共同连带赔偿107万多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别和控制能力,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饮酒量应有一定的认知,应该预见过量饮酒的潜在风险和严重后果,合理控制酒量。另外,法院也认为,在聚餐开始后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小程就已经呈现了比较严重的醉酒状态。这个时候,一起喝酒的人就应该进行劝阻和照顾,但是,他们都没能做到,而且继续喝酒,所以桌上其他人对损害后果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法官说,程某在喝得过多的情况下,其他人没有尽到一种阻止或者劝阻的义务,这种因饮酒过度而明显是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甚至危及生命。那么他们就判决其他人没尽到义务的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考虑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酌定由一起喝酒的沈某军、张某运、张某生对

小程的死亡共同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一次性赔偿原告程某胡某201165.68元, 驳回原告程某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