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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收集编辑:海阳
5月16日10时15分,海阳大队执勤组民警在辖区路面执勤。当巡逻至海阳东收费站时,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停在路面车后无任何安全警示标志。经询问,该车在货运途中行至事发地时突然出现故障,司机正停车排修。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将警车停在故障车后,并于警车后150米外放置了三角警示标志和反光锥筒,设置了安全区域,以保障人员安全。然后,民警上车帮助该司机查看故障情况,在民警的帮助下,很快完成了该车轮胎更换,故障车辆得以及时修复。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相应法律法规及常识教育,指出其行车前应当对机动车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以及不按要求随车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及不按规定距离放置警示标志的危险性,并指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故障时,人员应迅速撤至安全区域,不得在路面逗留。
当事司机对大队民警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认真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