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创建文明交通环境非一日之功,靠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始终坚持。连日来,为深入推进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德镇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大整治。




8月9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维明在支队党委委员余忠及支队政工、秩序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交警一、二、三大队辖区,就电动车交通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参与到电动车整治工作当中。



李维明一行先后来到浙江路口、新村西路、里村环岛及瓷都大道公园路段,对电动车“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以及电动车的“挂牌率、头盔佩戴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与辖区民警一起对未按规定停放、无牌上路、驾乘人员未戴头盔、非法安装叶子伞等常见、易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整治过程中,民警在对无牌且无法联系车主的两轮电动车进行拖移的同时,通过处罚加教育、宣传加引导的形式,着力提升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两轮电动车驾乘人员主动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融入到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当中,做到与文明同行,为创城助力。
(来源:景德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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