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3000万!连云港发布最新消费政策

从市发改委获悉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以下简称《政策》)


其中20条政策措施涵盖文旅、餐饮、零售、体育、住房、汽车、家具、家电、家政等行业领域,涉及相关财政资金超过1亿元,包括将在市区发放1000万元餐饮零售消费券和3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含新能源和燃油车)。

具体内容如下

↓↓↓

举办“苏新消费·惠购港城”促消费活动

组织各类购物节、美食节、啤酒节、沙滩音乐节等主题促消费活动不少于50场次,给予活动组织市场主体1到10万元补贴。市区发放1000万元餐饮零售消费券。


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

每年发放4A级(含)以上国有收费景区免费电子门票不低于10万张。大力开展省内外目标客源市场文旅推介,举办各类文旅推广活动不低于20场次,打造港城景区十大网红打卡地。



激活夜间经济促消费

全市打造20个市级夜间经济集聚区、评选出40家夜间经济示范点,市财政安排160万元予以奖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灵活合作方式对社会开放夜间闲置车位。引导有条件的体育馆、图书馆、景区景点等传统场所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创新服务,丰富场馆夜间经营业态。

(▲ 资料配图)


支持住房合理消费

落实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大公积金与商业银行贷款合作,给购房组合贷款提供更多选择、更大便利。举办2022年线上线下房展会。


提振汽车消费

市区发放3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含新能源和燃油车)。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争取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2100万元。落实好阶段性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落实全面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购车低息贷款活动。


支持家具家电家装消费

支持市场主体组织家具、家电、家装展销会,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免费为展会提供场地支持。落实“苏新消费·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专项行动,在中标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节能家电产品按照开票金额的10%给予财政补贴。


支持跨境电商提档升级

市财政安排200万元,对消费品进出口额达到500万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进口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实施跨境电商人才培育计划,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培训跨境电商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组织线上促消费活动

支持各类线上平台,开展云探店活动,评选港城必吃榜、必游打卡网红店。

开展农产品促消费活动

发放200万元线上农洽会“连天下”农产品消费券,运营好线上农洽会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发放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品牌建设专项奖补资金300万元。


(▲ 资料配图)


组织港城名优产品推广促消费活动

组织“港城老字号、名优产品”集中展示展销活动不少于20场,市财政安排50万元给予活动组织方1到3万元活动补助,推广老字号、名优产品,提高港城品牌影响力。


开展体育促消费活动

举办连云港市全民健身赛事,组织全民健身活动100项,其中委托社会力量承办不少于60项。举办国家、省、市级赛事不少于50项。


(▲ 资料配图)


开展优惠观影活动

政企联合按照2:1的出资比例,市区发放75万元观影消费券。

促进社区消费提质扩容

定期组织社区消费节,联合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发放11万张、100万元社区商圈消费券。联合邮储银行连云港分行发放500万元“邮储免息分期消费券”。

鼓励家政服务消费

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提升专项行动”,市区评选奖励10家诚信家政服务企业和100名诚实守信星级家政服务人员。


引导“一老一小”服务消费

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向符合要求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发放政策性优惠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市区发放100万元普惠托育消费券,宣传国家普惠托育政策,鼓励有需求的家庭参加托育服务。


(▲ 资料配图)


组织休闲生活主题消费活动

宣传推广“海州采摘”等都市休闲农业平台,开展连云区山海慢游、渔业休闲、采茶品茗、生态科普等活动,支持市场主体举办咖啡、茶饮、轻食等主题消费活动。鼓励举办青年艺术周、读书月、美丽星期天等文化活动。


释放信息消费潜力

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与产品企业合作,开展“换新补贴”“话费奖励”“套餐升级”等活动,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型、智能型家电产品和电子产品。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


发展会展经济拉动消费

支持在连举办国际、国内展会,高质量办好中欧班列合作论坛、丝路物博会、园博会、农洽会、文博会等品牌展会。支持市场主体组织连云港市2022年婚博会等商业会展。

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优化城区货运通行管理,按照市区“内圈白天禁行、中圈高峰限行、外圈全部放开”的原则,放宽主城区配送货车通行区域限制,对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轻型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和新能源货车不设禁行路段、禁行时段。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改造县乡寄递公共配送中心5个、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130个。


优化消费环境

开展消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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