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免费!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免费车辆包括: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时间为: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文/厦门晚报记者 王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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