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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违法行为曝光(2月28日)

       为切实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马某军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8日10时37分许

违法地点:214省道195公里300米(兴文县)

违法行为: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9分

车牌号码:川QN***0

被处罚人:罗某良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3日10时许

违法地点:珙县群腊路0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该车核载7人,被查获时实载10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牌号码:川Q9***8

被处罚人:陈某松

违法时间:2023年02月24日03时47分许

违法地点:436省道40公里700米(南溪区)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Q9***2

被处罚人:陈某

违法时间:2023年02月24日04时21分许

违法地点:436省道40公里700米(南溪区)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Q7***95

被处罚人:邹某祥

违法时间:2023年2月25日10时许

违法地点:高县庆符镇庆清路路段处

酒精含量:78mg/100ml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该车核载5人,被查获时实载6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车牌号码:川Q9***7

被处罚人:袁某友

违法时间:2023年2月19日17时01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牟坪镇红胜路0公里600米处

酒精含量:75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编辑:杜娟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