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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街”?非法改装?违法!

您是否在安静的夜晚被轰鸣的发动机声

扰得无法安宁?

是否在回家的路上被追逐竞驶的摩托车

吓得心惊胆战?

近日,烟台交警贯彻落实

全市公安机关夏季交通安全

“百日整治”行动部署安排

联合治安、特巡警等优势警力

组织开展非法改装“炸街”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一

5月24日20时30分许,烟台交警三大队连续查获两辆擅自改装的摩托车。经现场检查,杨某某、王某某为追求更好的驾驶体验,均对排气管进行了改装。二人因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均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责令现场拆除改装设备。

案例二

5月24日晚,烟台交警牟平大队接群众举报,在牟平区文兴路附近有摩托车炸街,严重影响群众晚间休息。民警立即出动,拦截、查获夜市炸街摩托车4辆,并对其依法处罚。

迟某驾驶车辆与准驾不符,罚款200元,记9分;宋某涉嫌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行使,罚款200元,记9分;张某机动车非法改型罚款500元;宫某驾驶的机动车未年检罚款200元,车辆改型罚款500元,驾驶车辆与准驾不符罚款200元。

案例三

5月24日21时20分许,一辆黑色小轿车在福海路永安街交叉路口处因轰鸣声巨大被民警拦截。经询问,该车辆驾驶员范某某存在未携带驾驶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登记的有关参数的行为,民警依法对该车予以扣留并依法处罚。

不论是改装外观、排气还是车灯

只要未经过合法备案登记

均属非法改装

非法改装的危害

1、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

2、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引发车辆自燃。

3、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4、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烟台公安在这里呼吁广大“骑手”朋友:

在经过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等

周边道路时

请保持安全车速、平稳通过

杜绝猛加油门、急刹车、快速变向等

不安全不文明行为

遵守交规,文明行车

来源 | 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