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7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参会职工代表讨论,一致决定选举隋树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隋树安先生将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隋树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符合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隋树安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运营分析中心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隋树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隋树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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