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光韵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累计获得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0,802,289.0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6,662,289.02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140,000.00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9%。上述政府补助已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均为现金方式,不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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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表示,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2018年净利润影响的金额约为6,662,289.02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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