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适用于开曼群岛投资基金的反洗钱制度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
不受监管的投资基金将受2018年5月31日“2017年反洗钱条例 ”的 约束。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大大增强了对违反反洗钱条例的行政处罚最高1,000,000加元(1,200,000美元)的权力。
开曼群岛的反洗钱政权
“反洗钱法规”和“指导说明”旨在确保开曼群岛金融服务提供者(如投资基金)采取适当程序,防止实施洗钱和/或恐怖主义融资犯罪,这些规定载于若干主要法律。最近对开曼群岛反洗钱制度的更新是为了提高其效力并遵守FATF的建议。
投资基金的义务
早期版本的“反洗钱法规”仅适用于受监管的开放式投资基金,由于能够赎回,因此被认为对洗钱者更具吸引力。但是,从2018年5月31日起,不受监管的开放式和封闭式投资基金必须遵守“反洗钱法规”。
代表团
通常大多数开放式基金通过委派给适当的管理员来遵守“反洗钱法规”,并且保留了这种代表权。合规的最终责任仍由基金承担,但通常足以证明已向适当人员提出授权,其程序已经过持续审查和监督。
通过以下方式实现授权:
根据开曼群岛的反洗钱制度或任何等效管辖权,将任何或所有基金的反洗钱义务授权给管理人。授权任何适当的人,前提是此人代表基金遵守反洗钱条例和指导说明。虽然上述详细的授权选项包含在关于开放式基金的指导说明的部门特定部分,但“反垄断法”明确允许授权,因此同样的考虑因素应适用于封闭式基金的授权。
员工培训
客户尽职调查,最常见的义务是客户尽职调查,识别和验证投资者身份的过程。重要的是,所需的CDD水平与根据基金政策确定的风险水平相关。在某些情况下,预计资金将进行加强的尽职调查,其中投资者被确定为更高的风险。
在其他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属于低风险类别,可能是因为它在开曼群岛或等效管辖区受到监管,简化的CDD将是可以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建立了投资者的身份,就不需要核实其身份和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基于风险的方法
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的要求是新的,需要根据投资者的类型,地理位置和投资类型等因素对投资者所构成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例如,受监管的美国养老金投资于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将与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高风险司法管辖区的个人具有不同的风险状况。
现有的不受管制的基金
对现有的不受监管的基金没有豁免或祖父条款。从2018年5月31日起,这些资金将被要求遵守反洗钱条例和指导说明,因此应尽快开始准备。
违规的后果
刑事罪
不遵守“反洗钱法规”将构成刑事犯罪,可处以无限制的罚款和最高两年的监禁。如果基金犯下任何罪行,其任何人员或其一般伴侣的官员如果被认定参与犯罪,将受到同样的惩罚。
行政罚款
2017年12月,“金融管理局法”(经修订)的修正案生效,2017年“金融管理局(行政罚款)条例”公布,赋予CIMA对违反“反洗钱法规”的行政罚款。这三类违规行为是:(i)未成年人,有30天的整改期和非全权委托罚款5,000加元(6,000美元); (ii)严重,个人罚款最高为50,000加元(60,000美元),公司罚款100,000加元(120,000美元); (iii)非常严重,个人罚款高达10亿加元(120,000美元),公司罚款1,000,000加元(1,2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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