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死亡银行不通知家属,为什么贷款人死亡却还继续追债?
存款和贷款对于银行来讲,一个是债权,一个是债务,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权利。所以才会出现贷款人过世银行会继续找继承人追债,而存款人死亡银行却不通知继承人的情况发生。
权利
在银行发放贷款的时候,银行属于是债权人,而客户则属于债务人。银行的资金借出去了,银行就有追偿这笔贷款的权利。所以当贷款人死亡后,银行就会通过拍卖贷款人之前的抵押物,或者找到担保人来代为偿还这笔贷款。如果通过这种方式还不能偿还完这笔贷款的情况下,银行就会向贷款人的继承人继续追偿,当然这个追偿也是有限度的。因此,银行作为债权人有这个权利这么做,为了银行的利益,也肯定会这么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
义务
而存款和贷款一样,一旦我们把钱存入银行,我们就是债权人,银行反而成为了债务人。所以在法律上来讲,存款作为一种债权,当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利向银行追索这笔存款,而不是由债务人银行自己发起。就向你借钱给别人,你死后,也是你儿子或者妻子去找借你钱的人要债,很少会有借贷的人自己跑来还钱。在存款中银行就是借贷人,所以也不可能那么自觉的来还钱。
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储户过世后,银行一定要通知家属或者继承人的相关规定。再者银行不是派出所,村委会是没有办法知道存款人是否已经过世了,还有银行也不是法院和公证处,也不知道储户有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是谁,即使知道继承人是谁也没有相应的联系方式。在加上储蓄管理条例中的为储户保密的核心原则,除了一些权力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权利查询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所以不管知不知道储户是否过世,银行没有义务也没有条件去通知家属或者继承人,这样可以避免纠纷和责任。
当然了对于死者的存款,银行也不可能私吞或者据为己有,而是按照规定的利率一直计算利息,变成一种长期的债务,直到有人来领取。假如银行破产倒闭的情况下,所有的债务都是必须清算,这时候如果还是没有人来认领的情况下,就会上缴国库归集体所有。假如有继承人的话,只要按照继承法规定,出具相应的公证书,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就可以到银行继承存款。
综上所述,对于权力不仅仅是银行,就是我们个人也都会竭力争取,而对于义务,大部分人都是在逃避(比如纳税),更何况银行没有这个义务更不可能去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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