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眼查看显示,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有一则司法案件,案由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原告是吉林省酒窝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窝公司),被告包括上海烧焱品牌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烧焱管理中心)、成都烧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烧江南公司)、罗毅、四川至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膳公司)、四川传柒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柒乐公司)。该案于2023年2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据了解,2020年5月,至膳公司向酒窝公司推荐代理“烧江南”烤肉项目,并重点介绍该项目“黄晓明”的明星效应。同年12月,酒窝公司与烧焱管理中心签订《烧江南区域代理合同》,后酒窝公司按约支付履约保证金100 000元以及品牌代理费1 980 000元。合同签订后,酒窝公司按照特许人要求开设店铺,但开业后生意惨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后酒窝公司分别与烧焱管理中心、传柒乐公司签订《烧江南区域代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书》,按约,传柒乐公司为酒窝公司提供线上运营支持服务。虽有所调整,但酒窝公司仍未扭亏为盈,一直无法达到合同签订前宣传的投资回报率中呈现的收益。酒窝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烧焱管理中心与烧江南公司退还酒窝公司976800元品牌代理费以及100000元履行保证金,共计1076800元。
此次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并不是“烧江南”首次暴雷,在2022年10月2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哈尔滨宜鼎够火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同样包括烧江南公司、烧焱管理中心以及传柒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烧江南公司的大股东为至膳公司,该公司旗下还有多个明星餐饮品牌,如贤合庄、灶门坎、天然呆等。
在此前贤合庄加盟纠纷事件时,很多人对至膳公司都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在贤合庄事件前后,天然呆也多次被加盟商起诉。天眼查显示,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则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开庭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原告为郭宇,被告为上海至丙品牌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至膳公司等。
烧江南等品牌遭遇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是必然的,这是由至膳公司的品牌运作方式和明星餐饮的本质决定的。对比这些暴雷的明星餐饮品牌可以发现,至膳公司通过对接明星资源,利用明星的影响力运作推出能快速扩张的餐饮品牌。在选择品类时,通常都是能快速开放加盟、门槛较低的品类,如火锅、奶茶、烧烤等。
但“明星效益”的背后站台的不是明星,实际上这些明星并不参与运营与管理,背后真正参与管理的是至膳公司。加盟商看见这些品牌承诺的高回报率和明星站台带来的明星效应,于是交了高昂的加盟费用。但一旦加盟商经营出现问题无法自身解决时,品牌公司更是无法提供有效的解决措施。
或许正是因为加盟成本过高,当加盟商发生经营困难、收入达不到预期、收入与利润不成正比、亏损严重的时候,更容易产生强烈维权意向,也就发生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这种模式的经营方式大多数最后都是惨淡收场。(记者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