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履约分委会(III)召开了第九次会议(III 9),确定了关于评估和应用远程检验和远程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审核的一般指南,以分别纳入统一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的检验导则草案和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的订正草案,该指南侧重于可以适当使用远程技术检验或审核的环境、范围和类型,还提供了必须使用现场检验或审核作为远程方法的补充或者在远程技术不适用时作为唯一适当方法的条件情况。会议同意继续制定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远程验证指南,预计将在III 10召开期间(2024年7月)审议。同时,III 9还确定了HSSC下的检验导则修正案,以及港口国检查程序修正案草案。
HSSC下的检验准则修正案包括但不限于: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经MEPC.328(76),(MEPC.346(78),(MEPC.347(78)修正)
✦ 确认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更新
✦ 确认船舶已达到船舶现有能效指数(EEXI)要求
✦ 与运营碳强度等级相关的合规声明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修正案(MSC.474(102))
✦ 拖带和系泊设备
✦ 客船舱壁甲板和货船干舷甲板下方的外板上开口
对HSSC下的检验导则的修订将在2023年12月提交A33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 港口国检查程序修正案草案(A.1155(32))
根据MARPOL附则VI(附录2,第5节,滞留缺陷)中的滞留船舶指南进行修订,以包括以下:
✦ 从2023年及以后每年开始,缺少碳强度等级的有效合规声明将被视为可扣留缺陷
✦ 澄清了如果一艘船更换了船旗和/或公司,并且有证据表明撤销的行政当局没有按照条例行事,或者在转让该船时,前一家公司没有提供数据,港口国检察官应采取务实办法
◆ 配备有同等SOx合规手段即装有废气净化系统(EGCS)的船舶
✦ 如果EGCS未能实现与MARPOL附则VI中第14条和第14.4条中要求的有效性等效,将被视为可扣留缺陷
✦ 如果与EGCS不相连的燃烧装置中使用的任何燃油的硫含量超过MARPOL附则VI中第14条规定的限值(考虑到MARPOL附则VI第18.2条规定),将被视为可扣留缺陷。
对港口国检查程序修正的修正预计将在2023年12月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III 9还同意将《2022年船舶防污底系统检查指南》(MEPC.357(78)号决议)作为PSC Guidelines的新附录;同意在MEPC完成其关于国际压载水管理公约工作之前,不审查MEPC.252(67)号决议,以便将其纳入PSC Guidelines;同意将关于加强海事安全的控制和遵守措施的临时指南(MSC.159(78)号决议)提交闭会期间通讯小组,以便将其作为新的附录。
III 9还审议了以下议题:港口国监督程序(A.1155(32))第1.2段的拟议修正案,澄清风险评估条例的检查原则,将检查限于核实风险评估报告,或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核实船舶实际状况,并将其提交闭会期间通讯小组进一步审议。对2021年《港口国监督程序》(A.1155(32))附录11(PSC关于海员资质、配员和休息时间导则)的拟议修正案,增加强调减少由港口国监督检查引起的海员疲劳风险的规定,并同意将其提交闭会期间通讯小组进一步审议。进一步修正港口国监督关于中止检查的指南草案,以澄清“重新检查”定义,但一致认为由于不同港口国监督检查制度的方法不同,试图界定“后续检查”或“重新检查”为时尚早,因为这首先需要在港口国监督系统之间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