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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警收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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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规则
小贴士
当场补考一次:免费。
重新预约考试:
1.常规申请补考的,按对应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的50%收取。
2.满分业务类申请补考的,按对应科目考试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学习驾驶证明: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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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流程
“交管12123”手机App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 →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 更多 → 业务中心 → 驾驶证业务 → 考试预约(填写相关材料在线预约考试时间、地点)。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gd.122.gov.cn) →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 业务办理 → 驾驶证业务 → 本地考试预约(填写相关材料在线预约考试时间、地点)。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需要强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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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01
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02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03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