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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提升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10月15日至30日,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五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对全市7个区县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标《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随机抽取泸州市人民医院食堂、泸州兴泸物业公司食堂、龙马潭区机关食堂、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泸县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食堂、叙永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食堂等36家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重点督查了各区县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执行,以及许可证明、食堂环境、人员管理、食品原料管控、食品加工制作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内容。同时对反食品浪费、“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醇基燃料使用及餐厨垃圾处置等情况开展督查。
截至目前,共发现食品安全问题58个,主要问题为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未在有效期内、“三防”设施不完善、半成品存放不规范、留样设备未正常运转、未按规定留样、“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检查记录表未及时更新等,督查组已将其现场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负责整改落实,现均已完成整改。
据悉,下一步,泸州市将持续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各类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堂经营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作者:陈瑷 记者梁计)